賈米森-福塞特-布朗(JFB)聖經注釋|出埃及記 第三十七章

Jamieson, Fausset & Brown Commentary
第三十七章

1 比撒列用皂莢木做櫃,長二肘半,寬一肘半,高一肘半。

2 裏外包上精金,四圍鑲上金牙邊,

3 又鑄四個金環,安在櫃的四腳上:這邊兩環,那邊兩環。

4 用皂莢木做兩根槓,用金包裹。

5 把槓穿在櫃旁的環內,以便抬櫃。

6 用精金做施恩座,長二肘半,寬一肘半。

7 用金子錘出兩個基路伯來,安在施恩座的兩頭,

8 這頭做一個基路伯,那頭做一個基路伯,二基路伯接連一塊,在施恩座的兩頭。

9 二基路伯高張翅膀,遮掩施恩座;基路伯是臉對臉,朝着施恩座。

10 他用皂莢木做一張桌子,長二肘,寬一肘,高一肘半,

11 又包上精金,四圍鑲上金牙邊。

12 桌子的四圍各做一掌寬的橫樑,橫樑上鑲着金牙邊,

13 又鑄了四個金環,安在桌子四腳的四角上。

14 安環子的地方是挨近橫梁,可以穿槓抬桌子。

15 他用皂莢木做兩根槓,用金包裹,以便抬桌子;

16 又用精金做桌子上的器皿,就是盤子、調羹,並奠[酒]的瓶和爵。

17 他用精金做一個燈臺;這燈臺的座和幹,與杯、球、花,都是接連一塊錘出來的。

18 燈臺兩旁杈出六個枝子:這旁三個,那旁三個。

19 這旁每枝上有三個杯,形狀像杏花,有球有花;那旁每枝上也有三個杯,形狀像杏花,有球有花。從燈臺杈出來的六個枝子都是如此。

20 燈臺上有四個杯,形狀像杏花,有球有花。

21 燈臺每兩個枝子以下有球,與枝子接連一塊;燈臺杈出的六個枝子都是如此。

22 球和枝子是接連一塊,都是一塊精金錘出來的。

23 用精金做燈臺的七個燈盞,並燈臺的蠟剪和蠟花盤。

24 他用精金一他連得做燈臺和燈臺的一切器具。

25 他用皂莢木做香壇,是四方的,長一肘,寬一肘,高二肘,壇的四角與壇接連一塊;

26 又用精金把壇的上面與壇的四面並壇的四角包裹,又在壇的四圍鑲上金牙邊。

27 做兩個金環,安在牙子邊以下,在壇的兩旁、兩根橫撐上,作為穿槓的用處,以便抬壇。

28 用皂莢木做槓,用金包裹。

29 又按做香之法做聖膏油和馨香料的淨香。

JFB 聖經注釋|出埃及記 第 37 章

賈米森、福塞特、布朗
出埃及記 第 37 章 注釋

摩西五經第二卷,名為出埃及記
羅伯特・賈米森 注釋
第 37 章

出 37:1-29. 會幕的器具。
1. 比撒列造約櫃——這裡對聖所內物品的描述,幾乎與出 25:1-40 所載的內容字字相同。因此,這不應被視為無用的細節重複;因為透過這些細節的列舉,我們可以看見每件物品是如何精確地按照「山上所指示的樣式」[出 25:40] 製作的;而了解這種規定與執行之間精確的一致性,對於會幕的用途至關重要。

6-10. 用精金做施恩座——要用錘子從一塊實心金子中,打造出一個帶有兩隻伸展翅膀的形體,無論是獸身還是人身,其翼展從翼尖到翼尖約兩到三英尺,這是當今很少有,甚至沒有任何工匠能夠完成的。

17-22. 他用精金做燈臺——務實的讀者可能會問:「為什麼要用錘子做這些東西,而不是用他們熟知的鑄造法,那樣會容易得多?」唯一能給出的答案是,這是按照命令做的。我們毫不懷疑,這種獨特的命令背後有其原因,有某種重要的意義,只是尚未向我們啟示 [NAPIER]。整個聖所的建造,其設計旨在透過其所有器具的每個部分,灌輸啟示錄中偉大的基本原則。每個物件都象徵著重要的真理——每件家具都成為教義或職責的象形文字——在這可移動的建築物的地板和兩側,透過視覺上的象徵性標誌,展示了福音的整個救贖計畫。這種屬靈的教導在以色列人每一代中被接受的程度,可能不容易確定。但會幕,就像作為其一部分的律法一樣,是訓蒙的師傅,引導人歸向基督 [加 3:24, 25]。正如學校的牆壁上掛滿了圖畫,孩子們透過這些圖畫,以符合他們能力並能吸引他們活潑心靈的方式,不斷地熟悉並記住虔誠和美德的教訓,同樣,會幕也旨在透過其家具和所有安排,作為「將來美事的影兒」[來 10:1]。從這個角度來看,本章中關於約櫃和施恩座、陳設餅桌、燈臺、香壇和聖油的詳細描述,都具有極大的實用性和重要性;儘管有些東西只是裝飾性的附屬品,例如球狀物和花朵,然而,上帝將這些引入會幕,顯示了祂同樣的智慧和良善,正如祂將真實的花朵引入自然界,以吸引和愉悅人類的眼睛一樣。

信仰問答 — JFB 聖經注釋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