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奉我們救主上帝和我們的盼望基督耶穌之命,作基督耶穌使徒的保羅
2 寫信給那因信主作我真兒子的提摩太。願恩惠、憐憫、平安從父上帝和我們主基督耶穌歸與你!
3 我往馬其頓去的時候,曾勸你仍住在以弗所,好囑咐那幾個人不可傳異教,
4 也不可聽從荒渺無憑的話語和無窮的家譜;這等事只生辯論,並不發明上帝在信上所立的章程。
5 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
6 有人偏離這些,反去講虛浮的話,
7 想要作教法師,卻不明白自己所講說的所論定的。
8 我們知道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
9 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乃是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誠和犯罪的,不聖潔和戀世俗的,弒父母和殺人的,
10 行淫和親男色的,搶人口和說謊話的,並起假誓的,或是為別樣敵正道的事設立的。
11 這是照着可稱頌之上帝交託我榮耀福音說的。
12 我感謝那給我力量的我們主基督耶穌,因他以我有忠心,派我服事他。
13 我從前是褻瀆[上帝]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還蒙了憐憫,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時候而做的。
14 並且我主的恩是格外豐盛,使我在基督耶穌裏有信心和愛心。
15 「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
16 然而,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他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樣。
17 但願尊貴、榮耀歸與那不能朽壞、不能看見、永世的君王、獨一的上帝,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18 我兒提摩太啊,我照從前指着你的預言,將這命令交託你,叫你因此可以打那美好的仗。
19 常存信心和無虧的良心。有人丟棄良心,就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壞了一般。
20 其中有許米乃和亞歷山大;我已經把他們交給撒但,使他們受責罰就不再謗瀆了。
賈米森、福塞特、布朗
提摩太前書 第 1 章 注釋
使徒保羅致提摩太和提多的教牧書信
安德魯・福塞特 注釋
第 1 章
1Ti 1:1-20 . 問候:保羅將提摩太留在以弗所的目的,即制止假教師;律法的正確用途;與福音的和諧;上帝的恩典呼召保羅,這個曾經褻瀆的人,去經歷並傳講福音;對提摩太的囑咐。
1. 奉上帝的命令——這是上帝權威性的命令,也是祂的委託。在較早的書信中,措辭是「奉上帝的旨意」。這裡的表達方式暗示著他有必要作為使徒行事,而不僅僅是他的選擇。同樣的表達也出現在頌讚詞中,可能是在書信本身寫成很久之後才寫的 [ALFORD] ( 羅 16:26 )。
上帝我們的救主——指父上帝 ( 提前 2:3 4:10 路 1:47 提後 1:9 多 1:3 2:10 3:4 猶 1:25 )。這是猶太人在敬拜中常用的表達,源自舊約 ( 比較 詩 106:21 )。
我們的盼望—— ( 西 1:27 多 1:2 2:13 )。
2. 我親愛的兒子——原文是「一個真兒子」(比較 徒 16:1 林前 4:14-17 )。參閱 JFB 導論。
憐憫——這裡在稱呼提摩太時,除了通常的問候語「願恩惠歸與你們」( 羅 1:7 林前 1:3 等)和「平安」之外,還加上了「憐憫」。在 加 6:16 中,「平安和憐憫」同時出現。加拉太書和教牧書信在風格上有許多相似之處(參閱 JFB 導論);這或許是因為保羅在兩者中都將糾正假教師,特別是關於律法的正確和錯誤使用( 提前 1:9 )作為寫作的主要目的。如果將提摩太前書的寫作日期定為較早,那麼它將落在加拉太書寫作之後不久,或之前(取決於加拉太書是在以弗所還是哥林多寫的),這也能解釋一些風格上的相似之處。「憐憫」是一種更溫柔的恩典,施予那些困苦的人,而一個人自身對憐憫的經歷尤其能使他適合福音事奉。比較保羅自己( 提前 1:14, 16 林前 7:25 林後 4:1 來 2:17 )[BENGEL]。他沒有對教會使用「憐憫」,因為「憐憫」的豐盛已經存在於他們之中;但在個別傳道人的情況下,不斷需要新的憐憫。「恩典」關乎人的罪;「憐憫」關乎人的苦難。上帝向有罪的人施予祂的恩典;向困苦的人施予祂的「憐憫」[TRENCH]。
耶穌基督——最古老的手稿讀作「基督耶穌」。在教牧書信中,「基督」常置於「耶穌」之前,以強調舊約中彌賽亞性的應許(提摩太所熟知, 提後 3:15 )已在耶穌身上應驗。
3. 提摩太在以弗所教會的監督職責是作為使徒的代理人**,因此是暫時的。因此,在主持的使徒不在時,以弗所或克里特島暫時需要的監督職分,在先前監督教會的使徒去世後,隨後成為一個永久的制度。這些監督者的第一個稱號似乎是「天使」( 啟 1:20 )。
我曾勸你仍住在——他本想補充說,「所以我仍然勸你」,但直到 提前 1:18 才實質上而非形式上完成這個句子。
在以弗所——保羅在 徒 20:25 向以弗所的長老們宣告:「我知道你們眾人,從今以後,必不得再見我的面了。」那麼,如果如論證的平衡似乎支持的(參閱 JFB 導論),這封書信是在保羅第一次被囚禁之後寫的,那麼他的預言與事件之間明顯的差異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調和:前者的條款並非他永遠不會再訪問以弗所(這節經文暗示他確實訪問了),而是他們眾人「必不得再見他的面」。我不同意 BIRKS 的觀點,即這節經文與他的理論相符,即保羅實際上並未訪問以弗所,儘管它就在附近(比較 提前 3:14 4:13 )。與「正如」相對應的連詞並未給出,因為句子直到 提前 1:18 才實質上完成。
我曾勸——對提摩太這位同工而言,這是一個溫和的詞,而非權威性的命令。
有些人——這個不定代詞對他們略帶輕蔑( 加 2:12 猶 1:4 )[ELLICOTT]。
不可傳異教——與我所教導的不同( 加 1:6-9 )。他幾年前的預言( 徒 20:29, 30 )現在正在實現(比較 提前 6:3 )。
4. 荒渺的言語——關於天使起源和傳播的傳說,例如假教師在歌羅西所教導的( 西 2:18-23 )。「猶太人的虛言」( 多 1:14 )。「世俗的言語和老婦的虛談」( 提前 4:7 提後 4:4 )。
家譜——不僅僅是猶太人中常見的民事家譜,他們藉此追溯自己從列祖而來的血統,保羅不會反對這種家譜,也不會像這裡一樣將其歸為「荒渺的言語」,而是諾斯底主義關於靈和「永世」(aeons)的家譜,他們稱之為「諾斯底主義流溢的列表」[ALFORD]。特土良 [Against Valentinian, c. 3] 和愛任紐 [Preface] 也持此觀點。這裡提到的猶太律法主義者,在堅持摩西律法永久義務的同時,也結合了一種神智學的禁慾主義傾向,聲稱在律法中看到了比其他人更深的奧秘。當時存在的是諾斯底主義的種子,而非後使徒時代完全成熟的諾斯底主義。這形成了猶太教與諾斯底主義之間的過渡階段。「無窮的」指的是他們冗長家譜的乏味無益(比較 多 3:9 )。保羅將他們的「永世」與「萬世之王」(希臘文如此, 提前 1:17 )相對立,願榮耀歸於祂,直到永永遠遠。當時「永世」(aeons)這個詞可能還沒有被後來的諾斯底主義者用作技術術語;但「獨一全智的上帝」( 提前 1:17 )預先駁斥了諾斯底主義者後來採用的觀念,並使用了他們自己的術語。
辯論——純粹是推測性的( 徒 25:20 ),不切實際;只會產生好奇的討論。「爭辯和言語的爭執」( 提前 6:4 ):「毫無益處」( 提後 2:14 ):「產生爭執」( 提後 2:23 )。「虛妄的言語」( 提前 1:6, 7 )出自那些自稱「律法教師」的人。
上帝在信心中的經營——最古老的手稿讀作「上帝的經營」,即上帝對人類的福音經營( 林前 9:17 ),「這經營是在信心裡」。康貝爾(CONYBEARE)翻譯為「上帝管家的職責」( 林前 9:17 )。他推斷以弗所的假教師是長老,這與 徒 20:30 的預言相符。然而,最古老的拉丁譯本,以及愛任紐和希拉里,都支持英文譯本的讀法。比較 提前 1:5,「無偽的信心」。
5. 但——與假教師的教義形成對比。
目的——目標。
命令——希臘文是「囑咐」,指你應當向你的羊群強調的。指與 提前 1:3, 18 相同的希臘詞;然而,這裡的意義更廣,包括「上帝的福音經營」(參閱 JFB 提前 1:4 ; JFB 提前 1:11 ),這是交託給提摩太的「囑咐」的總和與實質,他應當用此「囑咐」他的羊群。
愛心——愛;律法和福音的總和與目的,也是福音在每一個基本細節上實現律法精神之所在( 羅 13:10 )。基礎是信心( 提前 1:4 ),「目的」是愛( 提前 1:14 多 3:15 )。
出於——如同從泉源湧出。
清潔的心——一顆被信心潔淨的心( 徒 15:9 提後 2:22 多 1:15 )。
無虧的良心——因對基督純正的信心而從罪疚中得潔淨的良心( 提前 1:19 提前 3:9 提後 1:3 彼前 3:21 )。對比 提前 4:2 多 1:15 ;比較 徒 23:1 。約翰使用「心」,而保羅會使用「良心」。在保羅的觀點中,悟性是良心的所在;心是愛的所在 [BENGEL]。無虧的良心與純正的信心相連;有虧的良心與信心不純正相連(比較 來 9:14 )。
無偽的信心——不是虛偽、死的、不結果子的信心,而是藉著愛心運作的信心( 加 5:6 )。假教師將人從這種有愛心、有作為、真實的信心引開,轉向無益、推測性的「辯論」( 提前 1:4 )和虛妄的言語( 提前 1:6 )。
6. 有人偏離了——即偏離了清潔的心、無虧的良心和無偽的信心,這些是愛的泉源。
偏離了——原文是「錯過了目標(即『目的』)」。在 提前 6:21 提後 2:18 中譯為「失了真道」。他們沒有以達到並獲得上述恩典為目標,反而「偏離了( 提前 5:15 提後 4:4 來 12:13 )虛妄的言語」;原文是「虛妄的談論」,關於律法和天使的家譜( 提前 1:7 多 3:9 1:10 ); 提前 6:20,「虛妄的妄言和敵對」。當神聖的事物沒有被真實地討論時,這是最大的虛妄( 羅 1:21 )[BENGEL]。
**7. 他們「虛妄的言語」( 提前 1:6 )的例子。
想要——他們是想成為教師,但並非真正如此。
律法——猶太律法( 多 1:14 3:9 )。這裡所指的猶太律法主義者似乎與加拉太書和羅馬書中駁斥的那些人不同,後者將律法的行為視為稱義的必要條件,與福音的恩典相對立。這裡所指的猶太律法主義者用「荒渺的言語」敗壞了律法,他們聲稱這些言語是基於律法,但卻顛覆了道德和真理。他們的錯誤不在於堅持律法的義務,而在於通過虛構和不道德的解釋和增補來濫用律法。
自己所講的,所論的——他們既不明白自己所說的,也不明白他們所論述的對象。他們對兩者都一無所知 [ALFORD]。
8. 但——「我們知道」( 羅 3:19 7:14 )。
律法是好的——完全符合上帝的聖潔和良善。
人——首先指教師;然後指每個基督徒。
若按律法用——在福音時代中,律法有其合法地位,即不是作為「義人」達到比單靠福音更高完美的手段( 提前 4:8 多 1:14 ),這是假教師對律法的扭曲使用,而是作為喚醒不敬虔之人罪惡感的手段( 提前 1:9, 10 ;比較 羅 7:7-12 加 3:21 )。
9. 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不是為那些藉著信心站在基督的義中,這義歸算給他們以稱義,並藉著聖靈內在賜予以成聖的人。「一個在法庭上不受律法約束的人」[ALFORD]。對於成聖而言,律法沒有內在的能力去實現它;但 ALFORD 走得太遠,說義人「在道德上不需要律法」。毫無疑問,義人越是順服聖靈的內在引導,就越不需要律法,律法只是一個外在的準則( 羅 6:14 加 5:18, 23 )。但由於稱義的人常常沒有完全順服聖靈的內在引導,他在道德上需要外在的律法來顯示他的罪和上帝的要求。十誡之所以沒有能力定基督徒的罪,不是因為它們對他沒有權威,而是因為基督作為我們的保證人已經成全了它們( 羅 10:4 )。
不順服的——希臘文是「不服從的」;不服從的;在 多 1:6, 10 中譯為「不服約束的」;「不法和不順服的」指那些反對律法的人,律法是為他們「制定」的(希臘文是「設立的」)。
不虔敬的和罪人——希臘文指不敬畏上帝的人,以及公然犯罪的人;那些反對上帝的人,律法是從上帝而來的。
不聖潔的和世俗的——指內心不潔的人,以及不配參與聖所外在事奉的人;觸犯第三和第四誡的罪人。
殺害父母的——或者,希臘文可能指「毆打」父母的人;觸犯第五誡的罪人。
殺人犯——觸犯第六誡的罪人。
10. 淫亂的等等——觸犯第七誡的罪人。
拐賣人口的——即奴隸販子。這是對第八誡最嚴重的冒犯。任何偷竊財物的行為都無法與偷竊人的自由的殘暴程度相比。新約沒有直接攻擊奴隸制度;這樣做會暴力地徹底改變現有的秩序。但基督教教導的原則必然會破壞並最終推翻奴隸制度,無論基督教在哪裡得到自然發展( 太 7:12 )。
說謊的……起假誓的——觸犯第九誡的罪犯。
若有別樣敵正道的事——這與第十誡最廣泛的層面相呼應。他沒有特別指出它,因為他的目的是要揭示更嚴重的過犯形式;而第十誡是深刻屬靈的,以至於保羅告訴我們( 羅 7:7 ),正是藉著它,罪惡感以其最微妙的「貪婪」形式,被帶到他自己的良心面前。因此,保羅認為,這些自稱律法教師的人,雖然誇耀藉著律法能達到更高的完美,但實際上卻將自己從福音的高度降到「不法」之人的粗俗水平,律法是為他們而非為福音信徒設計的。而在實際操作中,那些最堅持律法作為道德完美手段的人,就像這個例子一樣,最終往往會完全偏離律法的道德。福音的恩典是成聖和稱義的唯一真正途徑。
純正的——健康的,屬靈上有益的( 提前 6:3 提後 1:13 多 1:13 2:2 ),與病態的、不健康的(希臘文「專好問難」的意思, 提前 6:4 )和「毒瘡」( 提後 2:17 )相對。「那合乎敬虔的道理」( 提前 6:3 )。
11. 照著榮耀的福音——基督徒從律法中獲得自由,無論是作為成聖者還是稱義者,這在之前的 提前 1:9, 10 中有所暗示,與 提前 1:11 有關。義人免於律法,而律法指向不法之人作為其真正對象,這「是照著蒙福之上帝榮耀的福音」(希臘文如此,比較 注釋,參閱 JFB 林後 4:4 )。福音彰顯上帝的榮耀( 弗 1:17 3:16 ),藉著基督的義,使信徒「稱義」,而無需「律法」( 提前 1:9 );並賜予那義,使他厭惡律法所針對的一切罪惡( 提前 1:9, 10 )。「蒙福的」一詞同時表示不朽和至高無上的幸福。至高蒙福者是所有福樂的源頭。這個詞,用來指上帝,只出現在這裡和 提前 6:15 :在這裡談論福音的福樂,與律法之下受咒詛的人( 提前 1:9 加 3:10 )形成對比,是恰當的。
交託我——按照希臘文的順序翻譯,這突出了保羅,「交託給我」;這與假教師(他們沒有福音的委託)自以為是的律法教導形成對比( 提前 1:8 多 1:3 )。
**12. 託付他福音事奉的榮譽,使他轉而談到自己曾經的樣子,並不比上述那些不法之人( 提前 1:9, 10 )更好( 提前 1:13 ),那時我們主的恩典( 提前 1:14 )臨到他。
並且——在大多數(並非所有)最古老的手稿中省略。
我感謝——希臘文是「我有(即感到)感恩」。
加給我力量——與 徒 9:22 中「掃羅越發有能力」是同一個希臘動詞。這是保羅和他的同伴路加之間無意中的巧合。加給我力量,即為了事奉。「我將這教義帶給世人,並非憑藉自己的力量,而是藉著那位拯救我、加給我力量和勇氣的」[THEODORET]。人本性「沒有力量」( 羅 5:6 )。真正的歸信和呼召賦予能力 [BENGEL]。
因他——他「感謝基督」的主要原因。
以我有忠心——他預定並預見我將忠於所託付給我的職責。保羅為此感謝上帝,表明他忠心的功勞完全歸於上帝的恩典,而非他自己的自然力量( 林前 7:25 )。忠心是管家所要求的品質( 林前 4:2 )。
派我服事他——更確切地說,如 帖前 5:9,「(在祂恩典的主權旨意中)任命我服事他」( 徒 20:24 )。
13. 我從前是——希臘文是「從前是個褻瀆者」。「儘管我從前是個褻瀆者」等等( 徒 26:9, 11 )。
逼迫人的—— ( 加 1:13 )。
侮慢人的——希臘文是「侮辱者」;一個因傲慢輕蔑他人而行傷害之事的人。在 羅 1:30 中譯為「凌辱人的」。一個在傷害之外還加上侮辱的人。BENGEL 譯為「輕蔑者」。我更傾向於「對他人無禮」的觀點 [WAHL]。但我仍同意 BENGEL 的觀點,「褻瀆者」是針對上帝,「逼迫人的」是針對聖徒,「傲慢侮辱人的」則包括傷害他人的想法,以及對自己「傲慢自大」[DONALDSON] 的態度。這種對上帝、對鄰舍、對自己的三重關係經常出現在這封書信中( 提前 1:5, 9, 14 多 2:12 )。
反蒙了憐憫——上帝的憐憫與保羅的缺乏形成鮮明對比 [ELLICOTT];希臘文是「我成了憐憫的對象」。使徒心中對憐憫的感受是永恆的(比較 注釋,參閱 JFB 提前 1:2 )。那些感受過憐憫的人最能憐憫那些迷失的人( 來 5:2, 3 )。
因我是不明白的時候而作的——無知本身不值得赦免;但它比驕傲和故意硬著心抵擋真理( 約 9:41 徒 26:9 )更不應受責備。因此,這是基督為殺害祂的人代求的理由( 路 23:34 );使徒們也將其視為猶太人罪惡的減輕情節,並給予悔改之門的希望( 徒 3:17 羅 10:2 )。「因我是」等等,並不意味著無知是施予憐憫的充分理由;而是表明這樣一個罪人如何可能獲得憐憫。施予憐憫的積極基礎,完全在於上帝的憐憫( 多 3:5 )。無知的基礎在於不信,這意味著這種無知並非沒有罪咎。但保羅對律法的誠實熱心,與故意抵擋上帝的聖靈( 太 12:24-32 路 11:52 )之間有很大的區別 [WIESINGER]。
14. 並且——希臘文是「但是」。不僅如此(我蒙了憐憫),而且
恩典——藉此「我蒙了憐憫」( 提前 1:13 )。
格外豐盛——希臘文是「超乎豐盛」。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 羅 5:20 )。
使我在基督耶穌裡有信心——伴隨著信心,與「不信」( 提前 1:13 )相對。
和愛心——與「褻瀆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形成對比。
這信心和愛心是在基督耶穌裡的——作為其元素和歸宿 [ALFORD]:這裡指其源頭,從中流向我們。
15. 可信的——值得相信,因為說這話的「上帝」對祂的話「是信實的」( 林前 1:9 帖前 5:24 帖後 3:3 啟 21:5 22:6 )。這似乎已成為基督徒之間的一句公理性的話語,「可信的話」這個短語是教牧書信特有的( 提前 2:11 4:9 多 3:8 )。按希臘文翻譯為「這話是可信的」。
全然——所有可能的;完全的;要被所有人,並以靈魂、心智和心靈的所有能力來接受;這是信心對福音的提供作出回應,並歡迎和佔有它( 徒 2:41 )。
基督——如所應許的。
耶穌——如所顯明的 [BENGEL]。
降世——這世界充滿了罪惡( 約 1:29 羅 5:12 約壹 2:2 )。這暗示了祂的先存性。 約 1:9,希臘文是「那真光,來到世上,照亮一切人」。
為要拯救罪人——甚至像大數的掃羅這樣臭名昭著的罪人。自升天以來,他的例子在罪惡的巨大和憐憫的巨大方面無與倫比:那個同意殉道者司提反之死的人,竟然成為他的繼任者!
我——不只是「我曾是罪魁」( 林前 15:9 弗 3:8 ;比較 路 18:13 )。對每個信徒來說,只要他活著,他自己的罪惡總是顯得比別人的罪惡更大,因為他永遠無法像了解自己的罪惡那樣了解別人的罪惡。
罪魁——與 提前 1:16 中的「首先」是同一個希臘詞,這暗示了第十五節,在這兩節經文中都翻譯為「最先的」。他可以很好地推斷,既然他蒙了憐憫,那麼所有來到基督面前的人都將蒙憐憫( 太 18:11 路 19:10 )。
16. 然而——希臘文是「但是」;將他自己有意識的罪惡與上帝以憐憫恩慈地眷顧他形成對比。
為此——正是為了這個目的。
在我身上——在我這個例子上。
首先——「最先的」。正如我在罪惡上是「最先的」( 提前 1:15 中「罪魁」的希臘文),所以上帝使我成為憐憫的「最先的」榜樣。
顯明——為了祂自己的榮耀(希臘文中間語態), 弗 2:7 。
一切的忍耐——希臘文是「祂全部的忍耐」,即在我還是逼迫者時,祂對我長久的忍耐。
作榜樣——一個樣本( 林前 10:6, 11 ),以確保最大的罪人確信他們來到基督面前不會被拒絕,因為連掃羅都蒙了憐憫。因此,大衛將自己蒙赦免的案例,儘管罪惡深重,也作為一個樣本,鼓勵其他罪人尋求赦免( 詩 32:5, 6 )。希臘文的「榜樣」有時用於「草圖」或輪廓——具體內容將在每個人的情況中填補。
信他——信心倚靠他,作為信心所依賴的唯一基礎。
得永生——信心始終關注的最終目標( 多 1:2 )。
**17. 這是一段優美簡潔的福音宣告的恰當結語,而他自己的經歷就是一個活生生的樣本或榜樣。頌讚詞源於對恩典的體驗性感受 [BENGEL]。
但願尊貴、榮耀歸與那不能朽壞、不能看見、永世的君王、獨一的上帝——原文是「萬世之王」。七十士譯本將 出 15:18 譯為「耶和華必作王,直到永永遠遠。」 詩 145:13,旁註,「你的國是永遠的國」,原文是「萬世之國」。 提前 1:16 的「永生」在這裡引出了「永世的君王」,或永恆的君王。它也與結尾的「直到永永遠遠」相呼應,原文是「直到萬世之萬世」(由無數個時代組成的無數個時代)。
不能朽壞——最古老的手稿讀作「不能腐朽的」。然而,拉丁通行本和一份非常古老的手稿讀作英文譯本( 羅 1:23 )。
不能看見—— ( 提前 6:16 出 33:20 約 1:18 西 1:15 來 11:27 )。
獨一全智的上帝——最古老的手稿省略了「全智的」,這可能是從 羅 16:27 滲入的,在那裡它比這裡更適合上下文(比較 猶 1:25 )。「獨一的掌權者」( 提前 6:15 詩 86:10 約 5:44 )。
直到永永遠遠——參見上文注釋。永恆的思想(對不信者而言是可怕的)對那些確信恩典的人來說是愉悅的( 提前 1:16 )[BENGEL]。
**18. 他恢復了 提前 1:3 開始的主題。前面「我曾勸你……囑咐」( 提前 1:3 )的結論(後句)在這裡給出,如果不是形式上的,至少是實質上的。
我將這命令——即「叫你在其中(希臘文如此)可以打仗」,也就是說,履行你崇高的呼召,不僅作為一個基督徒,而且作為一個正式的傳道人,其中一個職責是「囑咐某些人不可傳異教」( 提前 1:3 )。
交託你——作為神聖的託付( 提前 6:20 提後 2:2 ),呈現在你的聽眾面前。
照著——根據;符合。
從前指著你的預言——在你的按立禮上,先知們對你所作的預言( 提前 4:14 )(可能由保羅的同伴,也是「先知」的西拉所作, 徒 15:32 )。這樣的預言,以及弟兄們對提摩太的好評( 徒 16:2 ),可能促使保羅帶他作伴。比較其他類似的預言: 徒 13:1-3,與按手禮相關; 徒 11:28 21:10, 11 ;比較 林前 12:10 14:1 弗 4:11 。在 徒 20:28 中,明確指出「聖靈立他們(以弗所的長老)作監督」。羅馬的革利免 [致哥林多人的書信] 指出,使徒們的習慣是「藉著聖靈試驗」,即藉著「辨別的能力」,以確定誰將在各教會中擔任監督和執事。亞歷山大的革利免也說,關於以弗所附近的教會,監督們是藉著聖靈向聖約翰的啟示而被選出來按立的。
藉著這些——希臘文是「在這些裡面」;彷彿穿戴著它們;武裝著它們。
打那美好的仗——不是單純的「爭戰」( 提前 6:12 提後 4:7 ),而是整個戰役;軍事服務。按希臘文翻譯,不是「一場」,而是「那美好的仗」。
19. 常存——持守「信心」和「無虧的良心」( 提前 1:5 );不像「有些人」那樣「丟棄後者」。信心就像一種非常珍貴的液體;無虧的良心就是盛裝它的潔淨、純粹的玻璃杯 [BENGEL]。失去無虧的良心會導致信心的沉船。罪惡感(未悔改和未蒙赦免的)會扼殺人內心信心的萌芽 [WIESINGER]。
這——希臘文是單數,即「無虧的良心」,不包括「信心」;然而,丟棄無虧的良心的結果是,人也會失去信心。
丟棄——一個故意的行為。他們將其推開,視為一個麻煩的提醒者。當它的主人厭倦了它的糾纏,並決心以失去它為代價保留自己的罪時,它不情願地被強行驅逐。人不能同時與它和罪惡保持友好關係。
就在真道上如同船破——「關於那信心」。信心是他們聲稱已登上的船隻,「無虧的良心」是錨。古代教會常用這個比喻,將信心的歷程比作航海。希臘文並不意味著一個曾經有信心的人會使信心沉船,而是那些丟棄無虧的良心的人「在那信心上如同船破」。
20. 許米乃——認為他就是 提後 2:17 中的許米乃,並沒有什麼困難。儘管他「交給了撒但」(教會之外一切的主宰, 徒 26:18 ,以及當上帝在審判上允許時,對不順服者執行憤怒的執行者, 林前 5:5 林後 12:7 ),他可能隨後被恢復到教會,並再次攪擾教會。保羅作為使徒,雖然遠在羅馬,卻宣判了要在以弗所執行的判決,這可能涉及將犯罪者逐出教會( 太 18:17, 18 )。這個判決不僅在屬靈上起作用,也在身體上起作用,疾病或上帝的某種懲罰降臨在被逐出教會的人身上,目的是使他悔改並得救。這裡的亞歷山大很可能是「銅匠」,當保羅訪問以弗所時,他「多多的害」保羅。「將他交給
原著:A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作者:Robert Jamieson, Andrew R. Fausset, David Brown(1871年出版,公共領域著作)
資料來源:Blue Letter Bible (blueletterbibl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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