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過了些日子,耶穌又進了迦百農。人聽見他在房子裏,
2 就有許多人聚集,甚至連門前都沒有空地;耶穌就對他們講道。
3 有人帶着一個癱子來見耶穌,是用四個人抬來的;
4 因為人多,不得近前,就把耶穌所在的房子,拆了房頂,既拆通了,就把癱子連所躺臥的褥子都縋下來。
5 耶穌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小子,你的罪赦了。」
6 有幾個文士坐在那裏,心裏議論,說:
7 「這個人為甚麼這樣說呢?他說僭妄的話了。除了上帝以外,誰能赦罪呢?」
8 耶穌心中知道他們心裏這樣議論,就說:「你們心裏為甚麼這樣議論呢?
9 或對癱子說『你的罪赦了』,或說『起來!拿你的褥子行走』,哪一樣容易呢?
10 但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就對癱子說:
11 「我吩咐你,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
12 那人就起來,立刻拿着褥子,當眾人面前出去了,以致眾人都驚奇,歸榮耀與上帝,說:「我們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事!」
13 耶穌又出到海邊去,眾人都就了他來,他便教訓他們。
14 耶穌經過的時候,看見亞勒腓的兒子利未坐在稅關上,就對他說:「你跟從我來。」他就起來,跟從了耶穌。
15 耶穌在利未家裏坐席的時候,有好些稅吏和罪人與耶穌並門徒一同坐席;因為這樣的人多,他們也跟隨耶穌。
16 法利賽人中的文士看見耶穌和罪人並稅吏一同吃飯,就對他門徒說:「他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吃喝嗎?」
17 耶穌聽見,就對他們說:「康健的人用不着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
18 當下,約翰的門徒和法利賽人禁食。他們來問耶穌說:「約翰的門徒和法利賽人的門徒禁食,你的門徒倒不禁食,這是為甚麼呢?」
19 耶穌對他們說:「新郎和陪伴之人同在的時候,陪伴之人豈能禁食呢?新郎還同在,他們不能禁食。
20 但日子將到,新郎要離開他們,那日他們就要禁食。
21 沒有人把新布縫在舊衣服上,恐怕所補上的新布帶壞了舊衣服,破的就更大了。
22 也沒有人把新酒裝在舊皮袋裏,恐怕酒把皮袋裂開,酒和皮袋就都壞了;惟把新酒裝在新皮袋裏。」
23 耶穌當安息日從麥地經過。他門徒行路的時候,掐了麥穗。
24 法利賽人對耶穌說:「看哪,他們在安息日為甚麼做不可做的事呢?」
25 耶穌對他們說:「[經上記着]大衛和跟從他的人缺乏飢餓之時所做的事,你們沒有念過嗎?
26 他當亞比亞他作大祭司的時候,怎麼進了上帝的殿,吃了陳設餅,又給跟從他的人吃。這餅除了祭司以外,人都不可吃。」
27 又對他們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
28 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
賈米森、福塞特與布朗
馬可福音 第 2 章 注釋
馬可福音
大衛・布朗 注釋
第 2 章
馬可福音 2:1-12 醫治癱子。(= 馬太福音 9:1-8 路加福音 5:17-26)
正如馬太福音 9:1 所述,這事件在時間順序上似乎緊接在醫治痲瘋病人之後(馬可福音 1:40-45)。
1. 耶穌又進了迦百農——「他自己的城」(馬太福音 9:1)。
人就傳說他在屋裡——無疑是西門彼得的家(馬可福音 1:29)。
2. 許多人就聚集,甚至連門前都沒有空地——這是馬可福音生動的筆觸之一。毫無疑問,由於這場景發生在他線人的家門口,這些細節是這位受尊崇的門徒生動的回憶。
他對他們講道——即在屋內;但無疑,外面擠滿的人群也能聽到。如果他像往常一樣出去,癱子的信心就沒有這樣的機會展現出來了。路加福音(路加福音 5:17)提供了場景中一個額外且非常重要的事件——如下:「有一天,耶穌教訓人,有法利賽人和律法教師坐在那裡,他們是從加利利、猶太和耶路撒冷各城各鄉來的。」這是對我們主日益增長的影響力,以及全國各地教士們越來越覺得有必要對他做出明確判斷的最高證明。「主的能力與他們同在,醫治他們」——或者說,「主的能力有效醫治他們」,即醫治那些被帶到他面前的病人。
因此,接下來要描述的神蹟是當時所行許多神蹟中最榮耀、最值得記載的;之所以如此,無疑是因為與之相關的信心,以及在神蹟發生之前立即宣告病人罪得赦免。
3. 有人帶著一個癱子到耶穌跟前來——即朝著他所在的房子。
癱子躺在褥子上——「躺在床上」(馬太福音 9:2)。
由四個人抬著——這是馬可福音獨有的生動細節。
4. 因為人多,不得近前——或者,如路加福音(路加福音 5:19)所說,「因為人多,他們無法找到進去的方法」,他們「上了房頂」——東方房屋普遍的平坦或露台屋頂。
就拆了耶穌所坐的房頂,既拆通了,就把癱子連所躺臥的褥子都縋下來——路加福音(路加福音 5:19)說,他們「從瓦間把他和褥子縋到耶穌面前」。他們的整個目的是將病人帶到耶穌面前;由於周圍人多,無法以通常方式做到,他們就採取了這裡描述的非常規方法來實現目的,並成功了。關於這是如何做到的,有幾種解釋;但除非我們知道房子的確切平面圖,以及耶穌教導的具體位置——那可能是一個四合院或開放式庭院,彼得的房子是其中之一,或者是一個有陽台覆蓋的走廊——否則無法精確確定事情是如何完成的。然而,有一點是清楚的,這兩個記載都來自目擊者。
5. 耶穌看見他們的信心——值得注意的是,所有三個敘述都稱耶穌看見的是「他們的信心」。病人自己有信心,我們從耶穌在眾人面前宣告他罪得赦免可知;我們本來會認為他的四個朋友只是出於仁慈,順從可憐病人的懇切請求,才把他抬到耶穌面前。但這裡我們得知,不僅他的抬者與他有相同的信心,而且耶穌將其標記為一種不會被擊敗的信心——一種戰勝所有困難的信心。這正是他一直在尋找的信心,他從未見過而不加以標記,並對那些需要他幫助的人給予豐厚的回報。
就對癱子說:孩子——「放心吧」(馬太福音 9:2)。
你的罪赦了——譯者用「赦了」一詞,或許是想表達「已經赦免了」,如路加福音(路加福音 5:20)所示。因為這不是命令他的罪離開,而是權威性地宣告這個人作為信徒已蒙赦免的狀態。然而,由於法利賽人理解我們主藉此話語施予赦免,而耶穌不僅承認他們是對的,而且將他整個論證建立在其正確性之上,我們必須將這話語視為由有權施予赦免者所發出的赦免的君王宣告;任何較低的假設都無法證明這種說話方式是正當的。(參閱路加福音 7:41 等的 JFB 注釋)。
6. 有幾個文士——「和法利賽人」(路加福音 5:21)
坐在那裡——這些猶太教士,正如路加福音(路加福音 5:17)告訴我們的,他們「從加利利、猶太和耶路撒冷各城各鄉來的」,來觀察這位奇妙的人物,他們的精神絕非虛心受教,儘管當時他們惡毒和殺人的情緒尚未顯露。
心裡議論。
7. 這人為什麼這樣說僭妄的話呢?除了神以外,誰能赦罪呢?——在第二個問題中,他們表達了一個偉大的真理。(參閱以賽亞書 43:25 彌迦書 7:18 出埃及記 34:6, 7 等)。他們的第一個問題也並非完全不自然,儘管在我們主獨有的情況下,這是沒有根據的。一個外表與他們自己無異的人,竟然聲稱有權柄和能力赦罪,他們乍聽之下,不可能不認為這是極其令人震驚的;他們甚至無權將這種主張視為值得一聽,除非他提供了無可辯駁的證據來支持這主張。因此,我們主將他們視為有權獲得此類證據的人,並提供了證據;同時也斥責他們對自己做出嚴厲結論的魯莽。
8. 你們心裡為什麼這樣議論呢?——或者,如馬太福音(馬太福音 9:4)所說,「你們心裡為什麼懷著惡念呢?」
9. 論到癱子說:你的罪赦了——或者「你的罪已經赦免了」;
或說:起來!拿你的褥子走吧!哪一樣容易呢?——「命令疾病消失比命令罪惡消失更容易嗎?那麼,如果我做了你們能看見的,你們就知道我已經做了你們看不見的。」
10. 但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赦罪的權柄存在於這個人的位格中,並且他在地上與你們一同出入時行使這權柄。
(就對癱子說),
11. 我吩咐你,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拿起這可攜式褥子,然後帶著它走回家,是為了證明醫治的徹底性。
12. 那人就立刻起來,拿著褥子——「甜美的說法!」本格爾(BENGEL)說:「褥子曾抬著人:現在人抬著褥子。」
在眾人面前出去了——藉著這行動向眾人宣告,當他從人群中擠過時,眾人驚訝的目光會跟隨他,那位能行如此榮耀醫治神蹟的人,確實「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
我們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事——「從未見過這樣」,或者,我們說,「從未見過類似的」。在路加福音(路加福音 5:26)中是,「我們今天看見了奇異(意想不到)的事」——指的是所行的神蹟和人嘴裡所宣告的罪得赦免。在馬太福音(馬太福音 9:8)中是,「他們都稀奇,歸榮耀與神,因為他將這樣的權柄賜給人。」他們對赦罪的權柄並不感到稀奇,而是對一個外表與他們自己無異的人竟然擁有這權柄感到稀奇!
馬可福音 2:13-17 利未(或馬太)的蒙召與筵席。(= 馬太福音 9:9-13 路加福音 5:27-32)
參閱馬太福音 9:9-13 的 JFB 注釋。
馬可福音 2:18-22 論禁食。(= 馬太福音 9:14-17 路加福音 5:33-39)
參閱路加福音 5:33-39 的 JFB 注釋。
馬可福音 2:23-28 在安息日掐麥穗。(= 馬太福音 12:1-8 路加福音 6:1-5)
參閱馬太福音 12:1-8 的 JFB 注釋。
原著:A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作者:Robert Jamieson, Andrew R. Fausset, David Brown(1871年出版,公共領域著作)
資料來源:Blue Letter Bible (blueletterbibl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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