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當猶大王烏西雅,以色列王約阿施的兒子耶羅波安在位的時候,大地震前二年,提哥亞牧人中的阿摩司得默示論以色列。
2 他說:耶和華必從錫安吼叫, 從耶路撒冷發聲; 牧人的草場要悲哀; 迦密的山頂要枯乾。
3 耶和華如此說: 大馬士革三番四次地犯罪, 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罰; 因為她以打糧食的鐵器打過基列。
4 我卻要降火在哈薛的家中, 燒滅便‧哈達的宮殿。
5 我必折斷大馬士革的門閂, 剪除亞文平原的居民和伯‧伊甸掌權的。 亞蘭人必被擄到吉珥。 這是耶和華說的。
6 耶和華如此說: 迦薩三番四次地犯罪, 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罰; 因為她擄掠眾民交給以東。
7 我卻要降火在迦薩的城內, 燒滅其中的宮殿。
8 我必剪除亞實突的居民和亞實基倫掌權的, 也必反手攻擊以革倫。 非利士人所餘剩的必都滅亡。 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9 耶和華如此說: 泰爾三番四次地犯罪, 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罰; 因為她將眾民交給以東, 並不記念弟兄的盟約。
10 我卻要降火在泰爾的城內, 燒滅其中的宮殿。
11 耶和華如此說: 以東三番四次地犯罪, 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罰; 因為她拿刀追趕兄弟,毫無憐憫, 發怒撕裂,永懷忿怒。
12 我卻要降火在提幔, 燒滅波斯拉的宮殿。
13 耶和華如此說: 亞捫人三番四次地犯罪, 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 因為他們剖開基列的孕婦, 擴張自己的境界。
14 我卻要在爭戰吶喊的日子, 旋風狂暴的時候, 點火在拉巴的城內, 燒滅其中的宮殿。
15 他們的王和首領必一同被擄去。 這是耶和華說的。
賈米森、福塞特與布朗
阿摩司書 第 1 章 注釋
阿摩司書
福塞特 注釋
第 1 章
1. 阿摩司的話——即阿摩司的神諭性信息。此標題僅見於 Jer 1:1。
牧人中——更確切地說,是「牧羊人」;既擁有又牧養羊群;源自一個阿拉伯語詞根,意為「用刺做記號」,即從一種形狀不佳、短腿的綿羊和山羊中挑選出最好的(其他人則從另一個阿拉伯語詞根解釋這個名字),但以其羊毛而聞名 [MAURER]。上帝選擇「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並讓一個卑微的牧羊人來斥責以色列及其君王因繁榮而產生的傲慢(比較 1Sa 17:40)。
他所看見的——在超自然的異象中(Isa 1:1)。
大地震前二年——指 Zec 14:5 中提到的大地震。這次地震發生在烏西雅王統治時期,當時他因僭越祭司職分而被擊打患上麻風病 [約瑟夫,《猶太古史》,9:10.4]。此句應由以斯拉和猶太正典的編纂者插入。
2. 必吼叫——如獅子般(Joe 3:16)。耶和華在那裡被描繪為為以色列吼叫,而這裡祂卻是針對以色列吼叫(比較 Psa 18:13 Jer 25:30)。
從錫安……耶路撒冷——神權統治的所在地,你們已從那裡背叛;而不是從但和伯特利,你們拜偶像(金牛犢)的所在地。
住處悲哀——詩意的擬人化。他們的居民將悲哀,使住處也染上悲傷。
迦密——以色列北部,亞設境內的山岬,盛產肥沃的牧場、橄欖和葡萄。這個名字是豐饒的象徵。當迦密本身「枯萎」時,荒涼將是何等徹底!(Sgs 7:5 Isa 33:9 35:2 Jer 50:19 Nah 1:4)。
3. 這裡開始了一系列針對其他六個國家的報復性威脅,隨後是對猶大的一個,最後是對以色列的一個,其餘的預言都集中在以色列身上。這八個預言以對稱的詩節形式呈現,每個詩節都以「耶和華如此說」開頭。先從以色列樂於承認的他國罪惡開始,然後將以色列自己的罪歸到她身上。以色列不應因此認為,因為她看到其他國家與她一樣受到審判,這些審判是偶然的;不,它們是神聖預見和預定的,並證實了上帝不會開脫有罪之人的真理。如果上帝不赦免那些不認識真理的國家,那麼祂更不會赦免故意犯罪的以色列!(Luk 12:47, 48 Jam 4:17)
為三番四次的過犯——如果大馬士革只犯了一兩次罪,我會赦免他們,但既然他們在多次蒙赦免後仍持續不斷地犯罪,我將不再「轉回」他們的懲罰。希伯來文只是簡單地說:「我不會撤銷它」,即隨後的懲罰判決;這個否定表達所暗示的超出了其字面意義;即「我必確實執行它」;上帝實現祂的威脅比人類語言所能表達的更為可怕。「三番四次」意味著罪上加罪(比較 Exd 20:5 Pro 30:15, 18, 21;「六七次」,Job 5:19;「一次兩次」,Job 33:14;「兩次三次」,旁註;「多次」,英文譯本,Job 33:29;「七次八次」,Ecc 11:2)。這裡也可能指七,即三加四的結果;七表示他們罪惡的量已完全滿足(Lev 26:18, 21, 24;比較 Mat 23:32)。
打糧——這個詞正是用來形容敘利亞王哈薛在耶戶和約哈斯統治下對以色列的壓迫(2Ki 10:32, 33 13:7)。受害者被扔到打糧的雪橇前,雪橇的齒將他們的身體撕裂。大衛對亞捫也是如此(2Sa 12:31;比較 Isa 28:27)。
4. 哈薛……便哈達——在尼姆魯德中央宮殿發現的一塊黑色大理石方尖碑,現藏於大英博物館,上面刻有敘利亞的哈薛和便哈達,以及以色列的耶戶的名字,他們被列為亞述王「沙勒曼努巴爾」的進貢者。耶戶的貢品種類被提及:黃金、珍珠、珍貴的油等 [G. V. SMITH]。這裡的便哈達是哈薛的兒子(2Ki 13:3),而不是被哈薛取代並殺害的便哈達(2Ki 8:7, 15)。「我必降火」這句話,即戰爭的火焰(Psa 78:63),也出現在 Amo 1:7, 10, 12, 14 和 Amo 2:2, 5 Jer 49:27 Hsa 8:14。
5. 大馬士革的門閂——即其城門的門閂(比較 Jer 51:30)。
居民——單數代複數,「居民們」。HENDERSON 由於與「持杖的」平行,將其翻譯為「統治者」。但這裡的平行關係是子句之間的互補,這裡的「居民」或臣民與那裡的「持杖的」或統治者相對應,統治者和臣民都將被剪除。
亞文——與俄恩或烏恩相同,一個宜人的山谷,距離大馬士革向沙漠方向四小時路程。在東方以其宜人之地而聞名 [JOSEPHUS ABASSUS]。這裡與「伊甸」平行,伊甸也意為「宜人」;位於黎巴嫩。由於 JOSEPHUS ABASSUS 是一個可疑的權威,也許這裡指的是黎巴嫩和安提黎巴嫩之間的山谷,稱為貝卡谷地,那裡有巴力貝克太陽神廟的廢墟;所以七十士譯本將其譯為俄恩,與埃及的城市同名,獻給太陽崇拜(Gen 41:45;赫利奧波利斯,「太陽城」,Eze 30:17,旁註)。阿摩司稱其為「亞文谷」,或「虛空谷」,因為那裡有偶像崇拜。
吉珥——亞述的一個屬地(Isa 22:6),在伊比利亞,與現在亞美尼亞的庫爾相同,位於庫爾河畔,該河注入裡海。提革拉毗列色應驗了這個預言,當時亞哈斯向他求助,以對抗敘利亞王利汛,亞述王攻取了大馬士革,殺死了利汛,並將其人民擄到吉珥。
6. 迦薩——非利士五個分區的五個首都中最南端的一個,也是巴勒斯坦南部的門戶:因此代表整個非利士民族。烏西雅開始應驗這個預言(見 2Ch 26:6)。
擄掠了全體被擄的人——即他們一個不留。比較這裡的短語,Jer 13:19,「猶大……全被擄去……完全被擄去」。在約蘭統治時期,非利士人已經擄走了猶大王的所有財物,以及他的妻妾和兒子,「以致他沒有留下一個兒子,除了約哈斯」;在阿摩司之後(如果這裡的指涉包括未來,在先知眼中如同已經發生),在亞哈斯統治時期(2Ch 28:18),他們佔領了猶大低地和南部所有的城鎮和村莊。
交給以東——猶大最苦的仇敵;作為奴隸(Amo 1:9;比較 Joe 3:1, 3, 6)。GROTIUS 將其歸因於以下事實(Isa 16:4):在西拿基立入侵猶大時,許多人逃往鄰國尋求庇護;非利士人非但沒有好客地收留這些難民,反而將他們像戰俘一樣賣給他們的敵人以東人。
7. 火——即戰爭的火焰(Num 21:28 Isa 26:11)。希西家應驗了這個預言,擊打非利士人直到迦薩(2Ki 18:8)。Isa 14:29, 31 也預言了此事。
8. 亞實突等——非利士五個主要城市中,只有迦特沒有被提及。它已經被大衛征服;它和亞實突都被烏西雅攻取(2Ch 26:6)。迦特可能在阿摩司發出這個預言之前就已經失去了作為五個主要城市之一的地位,因此他沒有提及它。Zep 2:4, 5 也是如此。比較 Jer 47:4 Eze 25:16。在烏西雅和希西家征服非利士人之後,他們又被埃及的普薩美提庫斯、尼布甲尼撒、波斯人、亞歷山大,最後是哈斯蒙尼王朝所征服。
9. 推羅……將被擄的人交給以東——與對非利士人的指控相同(Amo 1:6)。
不記念弟兄的盟約——推羅的希蘭與大衛和所羅門的盟約,前者提供香柏木建造聖殿和王宮,以換取油和糧食(2Sa 5:11 1Ki 5:2-6 9:11-14, 27 10:22 1Ch 14:1 2Ch 8:18 9:10)。
10. 火——(比較 Amo 1:4, 7 Isa 23:1-18 Eze 26:1 - 28:26)。推羅的許多地方被迦勒底人在尼布甲尼撒手下用火彈燒毀。馬其頓的亞歷山大隨後將其推翻。
11. 以東……追趕他的弟兄——(Isa 34:5)。以東對以色列施暴的主要加重情節是,他們都來自同一對父母,以撒和利百加(比較 Gen 25:24-26 Deu 23:7, 8 Oba 1:10, 12 Mal 1:2)。
毫無憐憫——字面意思是「毀滅憐憫」,即壓制了對處於困境中的弟兄的所有自然憐憫之情。
永遠懷怒——正如以掃對雅各兩次取代他(即長子名分和祝福)懷恨在心(Gen 27:41),以掃的後裔也對以色列懷恨在心(Num 20:14, 21)。以東首先表現出他的惡意,不讓以色列從曠野經過他的邊界,反而威脅要「用刀出來攻擊他」;其次,當敘利亞人在亞哈斯統治下攻擊耶路撒冷時(比較 2Ch 28:17 與 2Ki 16:5);再次,當尼布甲尼撒攻打耶路撒冷時(Psa 137:7, 8)。在每種情況下,以東都選擇以色列遭難的日子來發洩他的怨恨。這是 Oba 1:10-13 中強調的以東的罪惡。上帝懲罰兒女,不是因為他們父親的罪,而是因為他們自己填滿了父親罪惡的量,因為兒女通常會步父親的後塵,甚至超越父親的罪惡(比較 Exd 20:5)。
12. 提幔——以東的一個城市,因以掃的一個孫子而得名(Gen 36:11, 15 Oba 1:8, 9);位於佩特拉五英里處;在現今的瓦迪穆薩以南。其人民以智慧聞名(Jer 49:7)。
波斯拉——以東的一個城市(Isa 63:1)。西拉或佩特拉沒有被提及,因為它已經被亞瑪謝推翻(2Ki 14:7)。
13. 亞捫——亞捫人在拿轄的帶領下攻擊基列雅比,並拒絕接受後者為拯救他們而提出的條件,除非基列雅比人挖出他們所有的右眼(1Sa 11:1 等)。掃羅解救了基列雅比。亞捫人為了掠奪而與迦勒底人一同入侵猶大。
剖開……懷孕的婦人——正如敘利亞的哈薛也曾這樣做(2Ki 8:12;比較 Hsa 13:16)。亞捫人這種殘忍行為的目的是讓以色列沒有「繼承人」,以便奪取以色列的產業(Jer 49:1)。
14. 拉巴——亞捫的首都:意為「大城」。與摩押的拉巴不同。後來因托勒密二世費拉德爾福斯而改名為費拉德爾菲亞。
暴風——即以颶風般迅速、突然、不可阻擋的攻勢。
旋風的日子——與「爭戰的日子」平行;因此意為「敵人猛烈攻擊的日子」。
15. 他們的王……首領——或者,「他們的摩洛(亞捫的偶像)和他的祭司們」[GROTIUS 和七十士譯本]。Isa 43:28 也將「首領」用於「祭司」。Amo 5:26,「你們的摩洛」;Jer 49:3,旁註。然而,英文譯本在這裡和 Jer 49:3 可能更為可取;參見 Jer 49:3 的 JFB 注釋。
原著:A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作者:Robert Jamieson, Andrew R. Fausset, David Brown(1871年出版,公共領域著作)
資料來源:Blue Letter Bible (blueletterbible.org)
中文翻譯版權屬本站所有者,歡迎轉傳,禁止商業使用。@2026 尼希米讀經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