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衛的詩,交與伶長。 我所讚美的上帝啊, 求你不要閉口不言。
2 因為惡人的嘴和詭詐人的口已經張開攻擊我; 他們用撒謊的舌頭對我說話。
3 他們圍繞我,說怨恨的話, 又無故地攻打我。
4 他們與我為敵以報我愛, 但我[專心]祈禱。
5 他們向我以惡報善, 以恨報愛。
6 願你派一個惡人轄制他, 派一個對頭站在他右邊!
7 他受審判的時候, 願他出來擔當罪名! 願他的祈禱反成為罪!
8 願他的年日短少! 願別人得他的職分!
9 願他的兒女為孤兒, 他的妻子為寡婦!
10 願他的兒女漂流討飯, 從他們荒涼之處出來求[食]!
11 願強暴的債主牢籠他一切所有的! 願外人搶他勞碌得來的!
12 願無人向他延綿施恩! 願無人可憐他的孤兒!
13 願他的後人斷絕, 名字被塗抹,不傳於下代!
14 願他祖宗的罪孽被耶和華記念! 願他母親的罪過不被塗抹!
15 願這些罪常在耶和華面前, 使他的名號斷絕於世!
16 因為他不想施恩, 卻逼迫困苦窮乏的和傷心的人, 要把他們治死。
17 他愛咒罵,咒罵就臨到他; 他不喜愛福樂,福樂就與他遠離!
18 他拿咒罵當衣服穿上; 這咒罵就如水進他裏面, 像油入他的骨頭。
19 願這咒罵當他遮身的衣服, 當他常束的腰帶!
20 這就是我對頭和用惡言議論我的人 從耶和華那裏所受的報應。
21 主-耶和華啊,求你為你的名[恩]待我; 因你的慈愛美好,求你搭救我!
22 因為我困苦窮乏, 內心受傷。
23 我如日影漸漸偏斜而去; 我如蝗蟲被抖出來。
24 我因禁食,膝骨軟弱; 我身上的肉也漸漸瘦了。
25 我受他們的羞辱, 他們看見我便搖頭。
26 耶和華-我的上帝啊,求你幫助我, 照你的慈愛拯救我,
27 使他們知道這是你的手, 是你-耶和華所行的事。
28 任憑他們咒罵,惟願你賜福; 他們幾時起來就必蒙羞, 你的僕人卻要歡喜。
29 願我的對頭披戴羞辱! 願他們以自己的羞愧為外袍遮身!
30 我要用口極力稱謝耶和華; 我要在眾人中間讚美他;
31 因為他必站在窮乏人的右邊, 要救他脫離審判他靈魂的人。
賈米森、福塞特、布朗
詩篇 第 109 章 注釋
詩篇
A. R. 福塞特 注釋
詩篇 第 109 章
詩 109:1-31。作者抱怨他惡毒的仇敵,並祈求上帝對他們施以公義的懲罰;他為自己祈求上帝的干預,並附上他對上帝的信心和讚美上帝的應許。這篇詩篇以其咒詛的數量和嚴厲程度而著稱。其明顯的預表性(比較 詩 109:8)證明了對這些咒詛的解釋是合理的,即無論是大衛針對他自己的仇敵,還是基督的仇敵,這些咒詛都不是針對悔改者,而是針對那些不悔改、不可和解的義人、上帝及其聖工的仇敵,他們的必然命運由此得到受默示的權威的指示。
1. 我所讚美的上帝——祂是讚美的對象,因此承認上帝是確定的幫助者。不要緘默(比較 詩 17:13;28:1)。
2. 因為惡人的口……開了——或者,「他們張開惡毒的口」
攻擊我——字面意思是「與我同在」,即他們的交往是活生生的,或者說,他們當面誹謗我(太 26:59)。
3.(比較 詩 35:7;69:4)。
4, 5. 他們以惡報善(比較 詩 27:12;箴 17:13)。
我專心祈禱——或者字面意思是「我(是)祈禱」,或者「至於我,祈禱」,即祈禱是我在困境中尋求安慰的途徑。
6. 派一個惡人轄制他——指他的一個在惡毒方面特別突出的仇敵(詩 55:12)。
願撒但站在他右邊——作為控告者,他的位置是被告的右邊(亞 3:1, 2)。
7. 當為解脫而發出的祈禱被視為罪時,譴責就更加嚴重了。
8. 相反的祝福是長壽(詩 91:16;箴 3:2)。彼得引用了最後一句話來指猶大(徒 1:20)。
職分——字面意思是「職責」,七十士譯本和彼得譯為「監督」(彼前 5:2)。
9, 10. 願他的家人分擔懲罰,他的兒女像流浪的乞丐,在他的荒涼家中徘徊,貪婪無情的債主奪取他的財物,他的勞動或其成果歸於陌生人而非他的繼承人,他無人保護的孤兒在貧困中倒下,以致他的後代完全斷絕。
13. 後代——字面意思是「結局」,如 詩 37:38,或者「後來的事」;即獎賞、成功,或對其的期望,而後代對猶太人來說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
14, 15. 願他祖宗的罪孽被記念,等等——除了因他自己的罪而遭受的可怕毀滅之外,願他父母的罪孽也被歸算,以致現在呈現在上帝面前,讓上帝完全施加其後果,從地上剪除他們的記念(即父母)(詩 34:16)。
16. 願上帝記念罪孽,因為他(惡人)不記念憐憫。
困苦窮乏的人……傷心的人——即虔誠的受苦者(詩 34:18;35:10;40:17)。
17-19. 願他所愛的罪,即咒詛,作為懲罰臨到他身上(詩 35:8),徹底充滿他,如同水和油,滲透到他身體的每個部分(比較 民 5:22-27),並成為他永久的衣服和腰帶。
20. 願這……報應——或者「工資」,勞動的報酬,仇敵惡行的果實。
從耶和華而來——作為祂的審判行為。
21, 22. 為我行事——即施恩。
受傷的——字面意思是「被刺穿的」(詩 69:16, 29)。
23. 如同影兒——(比較 詩 102:11)。
被拋來拋去——或者「被驅趕」(出 10:19)。
24, 25. 嘲諷和責罵加劇了他受苦和虛弱的狀態(詩 22:6, 7)。
26, 27. 願我的拯救榮耀祢(比較 詩 59:13)。
28-31. 憑著信心,相信上帝的祝福會臨到他,而混亂和羞恥會臨到他的仇敵(詩 73:13),他不再理會他們的咒詛,並預期一個歡樂和公開感恩的時刻;因為上帝靠近保護(詩 16:8;34:6)窮人,使他們免受所有可能定他罪的不義法官的侵害。
原著:A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作者:Robert Jamieson, Andrew R. Fausset, David Brown(1871年出版,公共領域著作)
資料來源:Blue Letter Bible (blueletterbible.org)
中文翻譯版權屬本站所有者,歡迎轉傳,禁止商業使用。@2026 尼希米讀經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