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城牆修完,我安了門扇,守門的、歌唱的,和利未人都已派定。
2 我就派我的弟兄哈拿尼和營樓的宰官哈拿尼雅管理耶路撒冷;因為哈拿尼雅是忠信的,又敬畏上帝過於眾人。
3 我吩咐他們說:「等到太陽上升才可開耶路撒冷的城門;人尚看守的時候就要關門上閂;也當派耶路撒冷的居民各按班次看守自己房屋對面之處。」
4 城是廣大,其中的民卻稀少,房屋還沒有建造。
5 我的上帝感動我心,招聚貴冑、官長,和百姓,要照家譜計算。我找着第一次上來之人的家譜,其上寫着:
6 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從前擄去猶大省的人,現在他們的子孫從被擄到之地回耶路撒冷和猶大,各歸本城。
7 他們是同着所羅巴伯、耶書亞、尼希米、亞撒利雅、拉米、拿哈瑪尼、末底改、必珊、米斯毗列、比革瓦伊、尼宏、巴拿回來的。
8 以色列人民的數目記在下面:巴錄的子孫二千一百七十二名;
9 示法提雅的子孫三百七十二名;
10 亞拉的子孫六百五十二名;
11 巴哈‧摩押的後裔,就是耶書亞和約押的子孫二千八百一十八名;
12 以攔的子孫一千二百五十四名;
13 薩土的子孫八百四十五名;
14 薩改的子孫七百六十名;
15 賓內的子孫六百四十八名;
16 比拜的子孫六百二十八名;
17 押甲的子孫二千三百二十二名;
18 亞多尼干的子孫六百六十七名;
19 比革瓦伊的子孫二千零六十七名;
20 亞丁的子孫六百五十五名;
21 亞特的後裔,就是希西家的子孫九十八名;
22 哈順的子孫三百二十八名;
23 比賽的子孫三百二十四名;
24 哈拉的子孫一百一十二名;
25 基遍人九十五名;
26 伯利恆人和尼陀法人共一百八十八名;
27 亞拿突人一百二十八名;
28 伯‧亞斯瑪弗人四十二名;
29 基列‧耶琳人、基非拉人、比錄人共七百四十三名;
30 拉瑪人和迦巴人共六百二十一名;
31 默瑪人一百二十二名;
32 伯特利人和艾人共一百二十三名;
33 別的尼波人五十二名;
34 別的以攔子孫一千二百五十四名;
35 哈琳的子孫三百二十名;
36 耶利哥人三百四十五名;
37 羅德人、哈第人、阿挪人共七百二十一名;
38 西拿人三千九百三十名。
39 祭司:耶書亞家,耶大雅的子孫九百七十三名;
40 音麥的子孫一千零五十二名;
41 巴施戶珥的子孫一千二百四十七名;
42 哈琳的子孫一千零一十七名。
43 利未人:何達威的後裔,就是耶書亞和甲篾的子孫七十四名。
44 歌唱的:亞薩的子孫一百四十八名。
45 守門的:沙龍的子孫、亞特的子孫、達們的子孫、亞谷的子孫、哈底大的子孫、朔拜的子孫,共一百三十八名。
46 尼提寧:西哈的子孫、哈蘇巴的子孫、答巴俄的子孫、
47 基綠的子孫、西亞的子孫、巴頓的子孫、
48 利巴拿的子孫、哈迦巴的子孫、薩買的子孫、
49 哈難的子孫、吉德的子孫、迦哈的子孫、
50 利亞雅的子孫、利汛的子孫、尼哥大的子孫、
51 迦散的子孫、烏撒的子孫、巴西亞的子孫、
52 比賽的子孫、米烏寧的子孫、尼普心的子孫、
53 巴卜的子孫、哈古巴的子孫、哈忽的子孫、
54 巴洗律的子孫、米希大的子孫、哈沙的子孫、
55 巴柯的子孫、西西拉的子孫、答瑪的子孫、
56 尼細亞的子孫、哈提法的子孫。
57 所羅門僕人的後裔,就是瑣太的子孫、瑣斐列的子孫、比路大的子孫、
58 雅拉的子孫、達昆的子孫、吉德的子孫、
59 示法提雅的子孫、哈替的子孫、玻黑列‧哈斯巴音的子孫、亞們的子孫。
60 尼提寧和所羅門僕人的後裔共三百九十二名。
61 從特米拉、特哈薩、基綠、亞頓、音麥上來的,不能指明他們的宗族譜系是以色列人不是;
62 他們是第萊雅的子孫、多比雅的子孫、尼哥大的子孫,共六百四十二名。
63 祭司中,哈巴雅的子孫、哈哥斯的子孫、巴西萊的子孫;因為他們的先祖娶了基列人巴西萊的女兒為妻,所以起名叫巴西萊。
64 這三家的人在族譜之中尋查自己的譜系,卻尋不着,因此算為不潔,不准供祭司的職任。
65 省長對他們說:「不可吃至聖的物,直到有用烏陵和土明決疑的祭司興起來。」
66 會眾共有四萬二千三百六十名。
67 此外,還有他們的僕婢七千三百三十七名,又有歌唱的男女二百四十五名。
68 他們有馬七百三十六匹,騾子二百四十五匹,
69 駱駝四百三十五隻,驢六千七百二十匹。
70 有些族長為工程捐助。省長捐入庫中的金子一千達利克,碗五十個,祭司的禮服五百三十件。
71 又有族長捐入工程庫的金子二萬達利克,銀子二千二百彌拿。
72 其餘百姓所捐的金子二萬達利克,銀子二千彌拿,祭司的禮服六十七件。
73 於是祭司、利未人、守門的、歌唱的、民中的一些人、尼提寧,並以色列眾人,各住在自己的城裏。
賈米森、福塞特、布朗
尼希米記 第 7 章 注釋
尼希米記
羅伯特・賈米森 注釋
第 7 章
尼 7:1-4 . 尼希米將耶路撒冷的職責交託給哈拿尼和哈拿尼雅。
2. 我派我的兄弟哈拿尼……管理耶路撒冷——如果像通常所認為的那樣,尼希米當時正考慮按照他的承諾返回書珊,那麼他自然會希望將耶路撒冷的看守和城市事務的管理交託給他所信任的有能力、有經驗、忠誠的人。哈拿尼是他的近親(尼 1:2),與他一同被任命為同事的是哈拿尼雅,「宮殿的官長」——也就是尼希米在耶路撒冷所維持的總督府的元帥或內侍。這兩個人崇高的宗教原則和愛國精神,使他們被推薦為擔任如此特殊重要職務的卓越人選。哈拿尼雅的虔誠特別被提及,作為他在履行所有職責時極其忠誠的基礎,因此也是尼希米信任他的原因;因為他完全相信哈拿尼雅對上帝的敬畏會使他免受那些在總督離開耶路撒冷後可能遇到的背叛和不忠的誘惑。
3. 不可開耶路撒冷的城門,直到太陽發熱,等等——在東方,習慣是在日出時開城門,日落時關城門——這是一個很少被打破的規矩,除非是對有權威的人。尼希米建議耶路撒冷的城門不應開得那麼早;這是一個必要的預防措施,因為當時敵人正在實施各種危險的詭計,以確保居民都已起床,並能利用清晰的白晝觀察敵人的可疑動向。在這種情況下,除了定期在日落時關閉城門外,還任命了一些人擔任哨兵,每個人都在自己家門前站崗。
4. 城牆寬闊,房屋甚少——城牆顯然是建在舊地基上,城市佔地面積很大,像所有東方城鎮一樣,房屋之間有花園和果園。在耶路撒冷當時的狀況下,這種廣闊的範圍更為顯著,因為人口相對較少,而且房屋的建造方式最為粗糙和簡陋——只是簡單的木棚或鬆散、無灰漿的石頭覆蓋物。
尼 7:5-38 . 第一次從巴比倫歸回者的家譜。
5. 我的上帝感動我的心,召集貴族,等等——即將描述的安排,雖然僅憑常識判斷,但根據尼希米虔誠的感受,它不歸因於他自己的謹慎或思考,而是歸因於上帝的恩典感動和引導他。他決定編制一份歸回流亡者的名冊,其中包含每個人的家庭和祖籍的確切記錄。在這樣做的時候,他發現了一份在所羅巴伯照管下歸回的第一批人的名冊。它被抄錄在以下經文中,與以斯拉記 2:1-61 中給出的名冊在某些細節上有所不同。但這種差異可以從兩份名冊編制時的不同情況得到充分解釋;以斯拉的名冊是在巴比倫編制的,而尼希米的名冊是在猶大編制的,當時耶路撒冷的城牆已經重建。這麼多年過去了,由於死亡或其他原因,名冊中出現差異是完全可以預料的;特別是,根據猶太習俗,一個人可能被稱為不同的名字。因此,哈利弗(尼 7:24)與約拉(拉 2:18)是同一個人,西亞(尼 7:47)與西哈(拉 2:44)是同一個人,等等。除了這份貴族、官長和百姓的家譜所服務的其他目的之外,一個主要目的是準確確定合法負責在祭壇事奉和執行聖殿各種禮儀的人。為了在這個重要的查詢點上提供準確的信息,擁有所羅巴伯的舊名冊是無價的。
尼 7:39-73 . 關於祭司。
39. 祭司——看來只有四班祭司從被擄之地歸回;亞比雅班(路 1:5)不在名單中。但必須注意的是,這四班祭司後來又被分為二十四班,並保留了大衛所設立的原始班次的名稱。
70. 族長中有一些人,等等——尼 7:69 結束了名冊,尼希米歷史的線索得以恢復。他是提爾沙他,即省長,他和一些領袖為宗教事奉人員提供適當裝備所表現出的慷慨,構成了本章其餘部分的主題。他們的捐贈主要包括衣物。這在我們當中可能是一種奇特的禮物描述;但在東方,贈送衣物或任何實用物品,都符合社會普遍的情感和習俗。
金達利克——即達利克。達利克是古波斯的一種金幣,價值 1 英鎊 5 先令。
71. 銀子——即彌那(六十舍客勒,或 9 英鎊)。
73. 於是……以色列眾人,都住在自己的城裡——這些家譜名冊的功用,就在於引導人們了解每個家族古時所屬的各支派的城鎮和地點。
原著:A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作者:Robert Jamieson, Andrew R. Fausset, David Brown(1871年出版,公共領域著作)
資料來源:Blue Letter Bible (blueletterbibl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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