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米森-福塞特-布朗(JFB)聖經注釋|約書亞記 第十六章

Jamieson, Fausset & Brown Commentary
第十六章

1 約瑟的子孫拈鬮所得之地是從靠近耶利哥的約旦河起,以耶利哥東邊的水為界:從耶利哥上去,通過山地的曠野,到伯特利;

2 又從伯特利到路斯,接連到亞基人的境界,至亞他綠;

3 又往西下到押利提人的境界,到下伯‧和崙的境界,直到基色,通到海為止。

4 約瑟的兒子瑪拿西、以法蓮就得了他們的地業。

5 以法蓮子孫的境界,按着宗族所得的,記在下面:他們地業的東界是亞他綠‧亞達到上伯‧和崙;

6 往西通到北邊的密米他,又向東繞到他納‧示羅,又接連到雅挪哈的東邊;

7 從雅挪哈下到亞他綠,又到拿拉,達到耶利哥,通到約旦河為止;

8 從他普亞往西,到加拿河,直通到海為止。這就是以法蓮支派按着宗族所得的地業。

9 另外在瑪拿西人地業中得了些城邑和屬城的村莊。這都是分給以法蓮子孫的。

10 他們沒有趕出住基色的迦南人;迦南人卻住在以法蓮人中間,成為做苦工的僕人,直到今日。

JFB 聖經注釋|約書亞記 第 16 章

賈米森、福塞特與布朗
約書亞記 第 16 章 注釋

約書亞記
羅伯特・賈米森 注釋
第 16 章

約瑟子孫的總體邊界 (約 16:1-4)

1. 約瑟子孫拈鬮所得之地——希伯來文作「出來」,指從籤筒中抽出的鬮,或指由此分配到的土地。前四節描述了約瑟家族在巴勒斯坦中部富饒地區所分得的領土。這塊地是透過一次拈鬮所得,目的是讓兄弟們能毗鄰而居;但後來又進行了劃分。這裡只描述了南界;北界因不規則且不明確(約 17:10, 11),故未提及。

耶利哥水——(王下 2:19),指其與約旦河交匯處的水。

伯特利山——伯特利以南的山脊。在概括描述了約瑟家族的總體位置後,歷史學家接著界定其領土;首先是以法蓮的領土。

以法蓮產業的邊界 (約 16:5-9)

5-9. 他們產業的邊界……是亞他錄亞達——亞他錄亞達(今阿塔拉),位於耶他以南四英里處 [羅賓遜],被定為中心點,從上伯和崙到米革米他拉一條線,顯示了他們實際佔有地的西界。那 beyond 到海的地區仍未被征服。

6, 7. 米革米他從北邊——北界從此點向東追溯至約旦河。
8. 從他普亞往西直到迦拿河——從東向西追溯,以描述預期和規劃中的邊界,這條邊界將延伸至海。迦拿(「蘆葦叢生」)流入地中海。

9. 以法蓮子孫有分出來的城邑,在瑪拿西人產業中——(約 17:9),因為發現分給以法蓮的土地相對於其人口和力量而言太小了。

10. 他們沒有趕出住基色的迦南人……迦南人卻住在以法蓮人中間,成了服苦的僕人,直到今日——這是首次提及以色列人致命的政策,他們忽略了神命令(申 20:16)要滅絕偶像崇拜者的指示。

信仰問答 — JFB 聖經注釋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