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作長老的寫信給親愛的該猶,就是我誠心所愛的。
2 親愛的[兄弟]啊,我願你凡事興盛,身體健壯,正如你的靈魂興盛一樣。
3 有弟兄來證明你心裏存的真理,正如你按真理而行,我就甚喜樂。
4 我聽見我的兒女們按真理而行,我的喜樂就沒有比這個大的。
5 親愛的[兄弟]啊,凡你向作客旅之弟兄所行的都是忠心的。
6 他們在教會面前證明了你的愛;你若配得過上帝,幫助他們往前行,這就好了。
7 因他們是為主的名出外,對於外邦人一無所取。
8 所以我們應該接待這樣的人,叫我們與他們一同為真理做工。
9 我曾略略地寫信給教會,但那在教會中好為首的丟特腓不接待我們。
10 所以我若去,必要提說他所行的事,就是他用惡言妄論我們。還不以此為足,他自己不接待弟兄,有人願意接待,他也禁止,並且將接待弟兄的人趕出教會。
11 親愛的[兄弟]啊,不要效法惡,只要效法善。行善的屬乎上帝;行惡的未曾見過上帝。
12 低米丟[行善],有眾人給他作見證,又有真理給他作見證,就是我們也給他作見證。你也知道我們的見證是真的。
13 我原有許多事要寫給你,卻不願意用筆墨寫給你,
14 但盼望快快地見你,我們就當面談論。
15 願你平安。眾位朋友都問你安。請你替我按着姓名問眾位朋友安。
賈米森、福塞特、布朗
約翰三書注釋
約翰三書
福塞特注釋
1. 我——強調語氣。我個人,就我而言。關於該猶(Gaius 或 Caius),請參閱我的注釋。
在真理中愛你——(約貳 1:1)。「親愛的」一詞在本信中頻繁出現,表明深厚的感情(約參 1:1, 2, 5, 11)。
2. 凡事——希臘文是「περὶ πάντων」(peri pantōn),意為「關於所有事」;因此,阿爾福德(ALFORD)譯為「在各方面」。但瓦爾(WAHL)支持英文譯本(比較彼前 4:8)。當然,既然該猶靈魂的興盛是預設的,「凡事」並非指約翰希望該猶的身體健康勝過靈魂健康,而是指在靈性健康之後,身體健康是首要的願望。我知道你在靈魂的事上興盛。我願你的身體也同樣興盛。或許約翰從弟兄們那裡(約參 1:3)聽說該猶身體不適,並在其他方面受試煉(約參 1:10),而第 2 節的願望正是指這些。
興盛——泛指。
身體健壯——特指。
3. 見證你心裡的真理——希臘文是「τῆς σῆς ἀληθείας」(tēs sēs alētheias),意為「你的真理」:你在其中行走的真理,你所擁有的真理 [阿爾福德]。
正如你——與丟特腓形成對比(約參 1:9)。
4. 我的孩子們——教會的成員:這證實了「蒙揀選的太太」是指教會的觀點。
5. 忠心——一個忠信之人應有的行為。
你所做的一切——與前一個「做」是不同的希臘文詞:應譯為「你所行的」;你所行的任何工作,或愛的勞動。例如馬太福音 26:10,「她在我身上做了一件美事。」
和陌生人——最古老的手稿作「和那些(即那些弟兄)陌生人」。你所款待的弟兄是「陌生人」這一事實,更增添了這行為所顯出的愛心。
6. 在教會面前見證了你的愛心——藉由好榜樣來激勵他人。該猶所款待的弟兄是宣教士(約參 1:7);他們可能在約翰當時所在的教會講述宣教工作以造就信徒時,順便提到了該猶對他們所顯出的愛心款待。
送行——「如果你(繼續)為他們送行」,即為他們提供路上的補給。
合乎神——希臘文是「ἀξίως τοῦ Θεοῦ」(axiōs tou Theou),意為「配得上神的方式」,因為他們是神的使者,而你是神的僕人。尊榮神宣教的僕人(約參 1:7)就是尊榮神。
7. 為他的名——基督的名。
出去——作為宣教士。
沒有取什麼——拒絕接受任何報酬或供養,儘管他們理應得到,就像保羅在哥林多和帖撒羅尼迦一樣。
外邦人——指那些剛從異教徒中被他們的工作所聚集的基督徒。既然該猶本身是外邦歸信者,「外邦人」在這裡必然是指那些剛從異教徒中歸信的人,即他們所前往的那些外邦人。從異教徒中的初生教會收取任何東西(希臘文「μηδέν」(mēden)暗示他們是出於自己的選擇不取任何東西,而非他們想要卻沒得到)是不明智的:從該猶那裡接受款待則不同。
8. 我們——與第 7 節所指的「外邦人」或「異教徒」形成對比。
所以——因為他們不從外邦人或異教徒那裡取任何東西。
接待——最古老的手稿作「ἀναλαμβάνειν」(analambanein),意為「接納」。既然他們不從外邦人那裡取任何東西,我們就應該接納他們並供養他們。
同工——與他們一同。
為真理——即為了推廣真理。
9. 我曾寫信——最古老的手稿補充「一些事」:一份通訊,可能關於以弟兄之愛接待弟兄的事(約參 1:8, 10)。那封信並非聖靈為普世教會所預備,否則它會被保存下來。
給教會——該猶是其中一員的教會。
愛好作首領——出於野心。顯然在該猶所屬的教會中佔有高位(約參 1:10)。
在他們中間——在教會成員之上。
不接待我們——實際上,即不以愛心接待我們所推薦的弟兄(約參 1:8, 10;比較太 10:40)。
10. 我若來——(約參 1:14)。
我要題說——字面意思是「我要提醒」所有人,藉由譴責和懲罰。
說惡言——僅是無聊的閒話。
他也不接待弟兄——不以款待接待。這裡的「弟兄」是指旅途中的宣教士。
禁止那些願意接待的人——接待他們。
把他們趕出教會——那些願意接待弟兄的人,藉由他作為教會領袖(約參 1:9)的影響力,將他們逐出教會。尼安德(NEANDER)認為這些宣教士是猶太裔,因此稱讚他們不從外邦人那裡取任何東西:這與其他濫用傳道人供養權利的猶太宣教士形成對比,正如保羅在哥林多後書 11:22 和腓立比書 3:2, 5, 19 所說。當時在外邦教會中存在一個極端保羅主義的反猶太傾向黨派,是馬吉安主義(Marcion)的先驅:丟特腓可能站在這個黨派的領導地位,這一事實以及他專橫的態度,可能解釋了他對宣教士和使徒約翰的敵意,約翰曾試圖以愛的力量協調亞細亞教會中的各種元素。後來,我們知道馬吉安只依附於保羅,不尊重約翰的權威。
11. 不要效法惡——如丟特腓所顯出的(約參 1:9, 10)。
只效法善——如底米丟所顯出的(約參 1:12)。
是出於神——是從神而生,神是良善的。
未曾見過神——屬靈上,而非字面上。
12. 眾人——所有有機會了解他品格的人。
真理本身——福音真理的標準為他作證,證明他行事與之相符,在真正的愛、款待弟兄(與丟特腓形成對比)等行為上。比較約翰福音 3:21,「行真理的,就來到光中,叫他所行的顯明是靠神而行。」
我們也——除了「眾人」和「真理本身」的見證之外。
你們知道——最古老的手稿作「你知道」。
13. 我不願——更準確地說,希臘文是「我不想……寫」更多。
14. 面對面——希臘文是「στόμα πρὸς στόμα」(stoma pros stoma),意為「口對口」。
平安——內心的良心平安,弟兄間的友誼平安,以及來自上天的榮耀平安 [利拉(LYRA)]。
朋友們——在新約中很少使用的稱謂,因為它被「弟兄、眾弟兄」這些更高層次的稱謂所取代。然而,基督也承認朋友的關係,這關係建立在最高的基礎上,即出於愛而順服祂,並帶來最高的特權,即被允許進入聖潔榮耀的神和充滿同情的救主的親密關係;因此基督徒在基督裡有「朋友」。在這裡,在一封友善的信中,提及「朋友」是恰當的。
指名問安——不亞於寫下他們的名字 [本格爾(BENGEL)]。
原著:A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作者:Robert Jamieson, Andrew R. Fausset, David Brown(1871年出版,公共領域著作)
資料來源:Blue Letter Bible (blueletterbibl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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