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那時,天國好比十個童女拿着燈出去迎接新郎。
2 其中有五個是愚拙的,五個是聰明的。
3 愚拙的拿着燈,卻不預備油;
4 聰明的拿着燈,又預備油在器皿裏。
5 新郎遲延的時候,她們都打盹,睡着了。
6 半夜有人喊着說:『新郎來了,你們出來迎接他!』
7 那些童女就都起來收拾燈。
8 愚拙的對聰明的說:『請分點油給我們, 因為我們的燈要滅了。』
9 聰明的回答說:『恐怕不夠你我用的;不如你們自己到賣油的那裏去買吧。』
10 她們去買的時候,新郎到了。那預備好了的,同他進去坐席,門就關了。
11 其餘的童女隨後也來了,說:『主啊,主啊,給我們開門!』
12 他卻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認識你們。』
13 所以,你們要警醒;因為那日子,那時辰,你們不知道。」
14 「[天國]又好比一個人要往外國去,就叫了僕人來,把他的家業交給他們,
15 按着各人的才幹給他們銀子:一個給了五千,一個給了二千,一個給了一千,就往外國去了。
16 那領五千的隨即拿去做買賣,另外賺了五千。
17 那領二千的也照樣另賺了二千。
18 但那領一千的去掘開地,把主人的銀子埋藏了。
19 過了許久,那些僕人的主人來了,和他們算帳。
20 那領五千銀子的又帶着那另外的五千來,說:『主啊,你交給我五千銀子。請看,我又賺了五千。』
21 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
22 那領二千的也來,說:『主啊,你交給我二千銀子。請看,我又賺了二千。』
23 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
24 那領一千的也來,說:『主啊,我知道你是忍心的人,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
25 我就害怕,去把你的一千銀子埋藏在地裏。請看,你的原銀子在這裏。』
26 主人回答說:『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你既知道我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
27 就當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到我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
28 奪過他這一千來,給那有一萬的。
29 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
30 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
31 「當人子在他榮耀裏、同着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
32 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
33 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
34 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
35 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
36 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裏,你們來看我。』
37 義人就回答說:『主啊,我們甚麼時候見你餓了,給你吃,渴了,給你喝?
38 甚麼時候見你作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體,給你穿?
39 又甚麼時候見你病了,或是在監裏,來看你呢?』
40 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
41 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裏去!
42 因為我餓了,你們不給我吃,渴了,你們不給我喝;
43 我作客旅,你們不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不給我穿;我病了,我在監裏,你們不來看顧我。』
44 他們也要回答說:『主啊,我們甚麼時候見你餓了,或渴了,或作客旅,或赤身露體,或病了,或在監裏,不伺候你呢?』
45 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不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不做在我身上了。』
46 這些人要往永刑裏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裏去。」
賈米森、福塞特與布朗
馬太福音 第 25 章注釋
馬太福音
大衛・布朗注釋
第 25 章
這段和接下來的比喻只出現在馬太福音中。
1. 那時——指前一章末尾所提到的時間,即主第二次降臨,獎賞祂忠心的僕人,並懲罰不忠僕人的時候。天國好比十個童女,拿著她們的燈,出去迎接新郎——這為比喻提供了一個關鍵,其主要目的與上一個比喻相同——闡明信心的警醒和期待態度,信徒因此被描述為「等候祂的人」(來 9:28),以及「愛慕祂顯現的人」(提後 4:8)。在上一個比喻中,是僕人等候他們不在的主;在這個比喻中,是童女侍從新娘,她們的職責是在夜間拿著燈出去,並在新郎出現時準備好引導新娘到他家,並與他一同進入婚宴。這種完全而美麗的形象轉換,以全新的視角闡明了前一個比喻的教訓。但請注意,就像在婚宴的比喻中一樣,在這個比喻中——新娘完全沒有出現;童女和新郎呈現了所有預期的教導:而且信徒不能同時被描繪成新娘和新娘的侍從,否則會不協調。
2. 其中有五個是聰明的,五個是愚拙的——正如特倫奇(TRENCH)所觀察到的,她們不是被區分為好與壞,而是「聰明」與「愚拙」——就像在太 7:25-27 中,那些為永恆建造房屋的人被區分為「聰明的建造者」和「愚拙的建造者」一樣;因為在這兩種情況下,都假定對真理有一定程度的善意。我們認為,如果試圖從兩類人數相等中得出任何結論,那將是不穩妥的,除了警告我們,那些直到最後都與愛慕基督顯現的人如此相似的大部分人,當祂來時將會被祂否認。
3. 愚拙的拿著燈,卻不預備油;
4. 聰明的拿著燈,又預備油在器皿裡——這些「燈」和「油」是什麼?有許多答案。但既然愚拙的和聰明的都拿著燈出去迎接新郎,這些點亮的燈和與聰明人一同前進一段路程,必然表示所有自稱基督徒的人所共有的基督徒信仰;而這若沒有別的東西(她們從未擁有)就不夠,這表明「愚拙的」是指那些與真基督徒擁有所有共同之處,卻缺乏迎接基督的必要預備的人。那麼,既然「聰明的」智慧在於她們拿著燈,又在器皿裡預備了油,使她們的燈一直燃燒直到新郎來,因此使她們能與祂一同進入婚宴,這預備的油必然是指恩典的內在實體,唯有當祂(其眼睛如火焰)顯現時,這實體才能站立得住。但這太籠統了;因為這種內在的恩典在這裡以油這個熟悉的符號來呈現,而油在聖經中一直代表著所有恩典的聖靈,這絕非偶然。毫無疑問,這就是亞倫和他的兒子們被膏立為祭司職分時所用的寶貴膏油所象徵的(出 30:23-25, 30);也是彌賽亞將被膏立的「喜樂油,勝過祂的同伴」(詩 45:7;來 1:9),正如經文明確指出,「神賜聖靈給祂,是沒有限量的」(約 3:34);以及撒迦利亞異象中那盛滿金油的碗,它從兩旁的兩棵橄欖樹獲得供應,通過七根金管注入金燈臺,使其持續明亮燃燒(亞 4:1-14)——因為先知被明確告知,這是要宣告偉大的真理:「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靈,方能成事。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大山哪,你算什麼呢?在所羅巴伯面前,你必成為平地。他必搬出那塊頭塊石頭,人就歡呼說:恩典!恩典!」因此,這預備的油,代表區分聰明人的內在恩典,更具體地說,必然是指「耶穌基督的聖靈供應」,這供應既是起初新屬靈生命的源泉,也是其持久特性的秘密。除了這一點,所有其他東西「愚拙的」都可以擁有;而正是擁有這一點,才使「聰明的」在新郎出現時「預備好」,並適合「與祂一同進入婚宴」。就像撒種的比喻中,石頭地上的聽者,「沒有深厚的土」和「自己沒有根」,雖然他們發芽甚至結穗,卻從未成熟,而好土裡的卻結出寶貴的穀粒。
5. 新郎遲延的時候——正如太 24:48 所說:「我的主人必來得遲」;彼得也崇高地說升天的主:「天必留祂,等到萬物復興的時候」(徒 3:21,並比較路 19:11, 12)。基督「遲延」,除了其他原因,是為了考驗祂子民的信心和忍耐。
她們都打盹睡著了——聰明的和愚拙的都一樣。「打盹」這個詞,簡單地說,就是「點頭」或「變得昏昏欲睡」;而「睡著了」這個詞是通常指躺下睡覺的詞,表示屬靈衰退的兩個階段——首先是那種半不自主的昏睡或困倦,容易悄悄地降臨到一個變得不活躍的人身上;然後是在一番徒勞的抵抗之後,有意識、故意的屈服。這就是聰明和愚拙童女的狀態,直到新郎臨近的呼喊將她們喚醒。同樣,在不義的官的比喻中:「人子來的時候,能在世上找到信心嗎?」(路 18:8)。
6. 半夜——也就是新郎最不被期待的時候;因為「主的日子來到,好像夜間的賊一樣」(帖前 5:2)。
忽然有聲音喊著說:看哪,新郎來了!你們出來迎接他!——也就是說,準備好歡迎祂。
7. 那些童女都起來,整理她們的燈——愚拙的童女和聰明的童女都一樣。兩方看起來多麼相似——幾乎直到決定的那一刻!從比喻的純粹形式來看,顯然「愚拙的」愚蠢不在於完全沒有油;因為她們的燈裡一定有足夠的油,才能燃燒到這一刻:她們的愚蠢在於沒有預防油耗盡,沒有在燈旁帶一個油壺,以便不時補充燈油,使其燃燒直到新郎來。那麼,我們是否——像一些甚至更優秀的解經家一樣——得出結論,愚拙的童女也必須代表真基督徒,就像聰明的童女一樣,因為只有真基督徒才有聖靈,而兩類人的區別僅在於一類人擁有另一類人所缺乏的必要警醒?當然不是。因為這個比喻旨在呈現預備好和未預備好迎接基督再來的人,以及未預備好的人如何直到最後一刻都可能與預備好的人混淆——比喻的結構必須適應這一點,讓愚拙的燈和聰明的燈一樣燃燒到某個時間點,然後才發現她們因缺乏新的油供應而無法繼續燃燒。但這顯然只是一種結構上的設計;而兩類自稱愛慕主顯現的人之間的真正區別是根本性的——一類人擁有持久的屬靈生命原則,而另一類人則缺乏。
8. 愚拙的對聰明的說:請分點油給我們,因為我們的燈要滅了——更確切地說,如旁註所示,「正在熄滅」;因為油不能點燃熄滅的燈,但可以防止燃燒的燈熄滅。啊!現在她們終於發現了不僅自己的愚蠢,還有另一類人的智慧,她們對此表示敬意。她們以前或許沒有輕視她們,但她們認為她們過於義;現在她們被迫帶著苦澀的羞辱,希望自己能像她們一樣。
9. 聰明的回答說:恐怕不夠你我用的——「恐怕不夠」這幾個字,你會發現,原文中沒有,那裡的回答非常省略——「萬一不夠你我用的」。這真是個明智的回答。「那麼,如果我們與你分享呢?那麼,兩者都會毀滅。」
不如你們自己到賣油的那裡去買吧——這裡再次,如果將比喻延伸到其合法設計之外,使其教導人們即使在被認為和要求已經獲得救恩之後,仍然可以獲得救恩,那將是牽強附會的。這只是一種友善的方式,提醒她們獲得所需寶貴物品的正確方法,並對她們現在才去尋求表示某種反思。此外,當比喻談到「賣」和「買」那寶貴的物品時,它只是指「去,以唯一合法的方式獲得它」。然而「買」這個詞意義重大;因為我們在別處被吩咐,「不用銀錢,不用價值,買酒和奶」,以及「向基督買火煉的金子」(賽 55:1;啟 3:18)。現在,既然我們支付了所要求的價格,那物品就成為我們自己的財產,那麼我們這樣從神手中免費領受的救恩,以祂對這個詞的理解來說,就是「買」來的,因此成為我們不可剝奪的產業。(關於措辭,比較箴 23:23;太 13:44)。
10. 她們去買的時候,新郎到了。那預備好了的,就和他一同進去赴婚宴;門就關了——她們意識到自己過去的愚蠢;她們聽取了好的建議:她們正在獲取她們唯一缺乏的東西:再過一點點,她們也準備好了。但新郎來了;準備好的被允許進入;「門就關了」,她們就毀了。這幅幾乎得救——卻失喪——的畫面多麼生動而令人震驚!
11. 其餘的童女隨後也來了,說:主啊,主啊,給我們開門!——在太 7:22 中,這種重複稱呼是驚訝的感嘆;這裡則是懇切的悲切呼喊,近乎絕望。啊!現在她們的眼睛終於完全睜開了,她們意識到自己過去愚蠢的所有後果。
12. 他卻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認識你們——試圖在「我不認識你們」和太 7:23 的「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之間建立區別——好像前者更溫和,因此暗示為這個比喻中的「愚拙的」保留了較輕的命運——這種觀點應當被駁斥,儘管奧爾豪森(OLSHAUSEN)、施蒂爾(STIER)和阿爾福德(ALFORD)等評論家都支持它。除了與這種語言的總體傾向,特別是整個比喻的莊嚴教訓(太 25:13)不符之外,這是一種篡改關於未來一些最可怕警告的批評。如果有人問,為什麼在之前的比喻中,不配的客人被允許參加王子的婚宴,而這個比喻中的愚拙童女卻被排除在外,我們可以引用特倫奇(TRENCH)引用的格哈德(GERHARD)的精闢話語來回答,那些慶祝活動是在今生,在爭戰中的教會裡舉行;這些是在末日,在得勝的教會裡舉行;那些慶祝活動,即使是沒有穿婚禮禮服的人也被允許參加;但這些慶祝活動,只有那些被允許穿上潔白細麻衣的人才能參加,這細麻衣是聖徒的義(啟 19:8);那些慶祝活動,人們被福音的號角召喚;這些慶祝活動,人們被天使長的號角召喚;那些慶祝活動,進入的人可以離開,或被趕出去;一旦進入這些慶祝活動的人,就再也不會離開,也不會被趕出去:因此經文說,「門就關了」。
13. 所以,你們要警醒,因為你們不知道那日子,也不知道那時辰——這段話是整個比喻的道德或實踐教訓,無需多加評論。
這個比喻雖然與路 19:11-27 的「銀子」比喻非常相似,但卻是不同的;儘管加爾文(CALVIN)、奧爾豪森(OLSHAUSEN)、邁耶(MEYER)等人將它們視為同一比喻——但德威特(DE WETTE)和尼安德(NEANDER)則不這麼認為。關於這兩個比喻的區別,請參閱「銀子」比喻的開頭說明。正如特倫奇(TRENCH)以他慣有的優雅觀察到的那樣:「童女被描繪成等候她們的主,而僕人則為祂工作;那裡描述的是信徒內在的屬靈生命;這裡描述的是他外在的活動。因此,它們以實際的順序出現——童女的比喻在前,才幹的比喻在後——這是有充分理由的,因為對神的國度而言,有益的外在活動的唯一條件是,神的生命必須在心中勤奮地維持。」
14. 因為天國又好比一個人——在馬可福音的相應經文中(可 13:34),我們的譯者更好地補充了省略的部分:「[因為人子]好比一個人」
要往外國去——或者更簡單地說,「要出遠門」。這裡確實暗示了長時間的「遲延」,因為在太 25:19 中明確表達了這一點。
就叫了僕人來,把他的家業交給他們——在古代,主人和奴隸之間這種情況並不少見。這裡的基督的「僕人」是指所有藉著基督徒信仰,與祂建立完全順服關係的人。祂的「家業」是指他們所有的恩賜和稟賦,無論是原有的還是後天獲得的,自然的還是屬靈的。正如奴隸所有的一切都屬於他們的主人一樣,基督對屬於祂子民的一切,對所有可以轉化為善的事物,都擁有主權,祂要求將其用於祂的服事,或者,從另一個角度看,他們首先將其獻給祂;因為他們「不是自己的,而是重價買來的」(林前 6:19, 20),然後祂再次「交給他們」,讓他們在祂的服事中加以運用。
15. 按著各人的才幹,給他們銀子:一個給了五千,一個給了二千,一個給了一千——雖然每個人的恩賜比例不同,但所有人都被要求同樣的忠心,並得到同樣的獎賞。因此,這是完全的公平。
照各人的才幹——他被召入基督服事中的天賦能力,以及他在護理中運用所賜恩賜的機會。
就往外國去了——比較太 21:33,那裡將同樣的離開歸因於神,在建立古代時代(經綸)之後。在這兩種情況下,它都表示讓人類在所有那些屬靈律法和天堂的影響下行動,這些律法和影響是為了他們自己的救恩和他們主國度的推進而恩典地賜予他們的。
16. 那領五千的隨即拿去做買賣——表達了他所付出的積極性和勞動。
另外賺了五千。
17. 那領二千的也照樣另賺了二千——每個人都使自己所領受的加倍,因此兩人都同樣忠心。
18. 但那領一千的去,掘開地,把主人的銀子埋藏了——不是揮霍,而是根本沒有使用它。不,他的行為似乎是出於一種焦慮,擔心禮物會被誤用或丟失,但準備好原封不動地歸還。
19. 過了許久,那些僕人的主人來了,和他們算帳——任何人在使徒時代——至少在使徒時代——面對這些話,卻認為耶穌曾給出任何理由期望祂在那個時期內第二次顯現,這似乎很奇怪,如果我們不知道對祂顯現的熱情、不加約束的愛總是會朝這個方向發展的話。
20. 領五千銀子的又帶著那另外的五千來,說:主啊,你交給我五千銀子,請看,我又賺了五千——這多麼美妙地闡明了蒙愛的門徒所說的「在審判的日子可以坦然無懼」,以及他渴望「祂顯現的時候,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在祂來的時候不至於羞愧」(約壹 4:17;2:28)!
21. 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一個詞,不是單純的滿意,而是熱情而欣喜的稱讚。而且是從何等嘴唇說出的!
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等等。
22. 那領二千的也來了……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兩人都受到同樣的稱讚,兩人的獎賞也完全相同。(參閱太 25:15 的 JFB 注釋)。另請注意對比:「你作為僕人忠心;現在成為管理者——你被託付了少數事物;現在掌管許多事物。」
可以進來享受你主的快樂——你主自己的快樂。(參閱約 15:11;來 12:2)。
24. 那領一千的也來了,說:主啊,我知道你是個嚴厲的人——苛刻。路加福音(路 19:21)中的詞是「嚴峻」。
沒有撒種的地方也要收割,沒有散播的地方也要聚斂——意思很明顯:「我知道你是一個不可能服事的人,一個什麼都不能取悅的人:要求不切實際的東西,對可實現的東西不滿意。」因此,人們暗中認為神是一位嚴厲的主人,並實際上將他們不結果子的責任歸咎於祂。
25. 我就害怕——害怕因為干預而使事情變得更糟。
去把你的銀子埋藏在地裡——這描繪了所有那些將自己的恩賜從基督的積極服事中封閉起來,而沒有實際將其用於不當用途的人的行為。因此,它至少可以恰當地涵蓋特倫奇(TRENCH)所指的那些人,他們在早期教會中辯稱,他們有足夠的事情要處理自己的靈魂,並且害怕在試圖拯救他人時失去自己的靈魂;因此,他們沒有成為地上的鹽,反而考慮通過有時退隱到洞穴和曠野中,遠離所有那些他們可以服事弟兄的積極的愛的事工,來保持自己的鹽味。
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惡」或「壞」的意思是「心懷不軌」,與其他被強調稱為「良善的僕人」的人相對。加上「懶惰」是為了標明他邪惡的確切性質:它似乎不在於他做了任何反對主人的事,而只是沒有為主人做任何事。
你既知道我沒有撒種的地方也要收割,沒有散播的地方也要聚斂——他接受了僕人對他要求的說法,這足以生動地表達,不是僕人卑鄙地歸咎於他的嚴厲,而只是他要求對所託付的恩賜有豐厚的回報。
27. 就該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銀行家。
到我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利息。
29. 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等等——參閱太 13:12 的 JFB 注釋。
30. 把這——把這趕出去。
無用的僕人——無用的僕人,對他的主人沒有任何服事。
丟在外面黑暗裡——外面的黑暗。關於這個表達,參閱太 22:13 的 JFB 注釋。
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參閱太 13:42 的 JFB 注釋。
這段崇高場景——馬太福音獨有——與前兩個比喻之間的緊密聯繫顯而易見,無需指出。
31. 當人子在他榮耀裡降臨的時候——祂個人的榮耀。
同著眾聖天使——參閱申 33:2;但 7:9, 10;猶 1:14;來 1:6;彼前 3:22。
那時,他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祂審判權柄的榮耀。
32. 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或作「所有的國家」。任何單純的讀者都會覺得,將此理解為指異教國家,或除了基督信徒之外的所有人,這將令人驚訝。然而,這是奧爾豪森(OLSHAUSEN)、施蒂爾(STIER)、凱爾(KEIL)、阿爾福德(ALFORD)(儘管後者有些猶豫),以及許多(但非全部)持基督將在千禧年之前第二次降臨,並且聖徒將在祂顯現之前被提到空中與祂相遇的觀點者的解釋。他們的主要論點是,任何曾經認識主耶穌的人,在審判日都不可能驚訝於他們被認為對「基督」做了——或沒有做——任何事。我們將在談到這一點時再討論。但在此我們只想說,如果這個場景沒有描述對人類的個人、公開、最終的審判,根據他們對基督的對待方式——因此是基督徒信仰範圍內的人——我們將不得不重新考慮我們主關於人類最重要主題的教導是否確實具有普遍公認的無與倫比的簡潔性和意義透明度。如果有人說,但如果只包括基督徒信仰範圍內的人,這怎麼會是普遍的審判呢?——我們回答說,這裡所描述的,既然它肯定不符合亞當所有後裔的情況,那麼當然在某種程度上不是普遍的。但我們無權斷定「大日審判」的全部範圍將僅限於這裡呈現的觀點。其他解釋將在我們的闡釋過程中出現。
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現在是第一次;這兩類人直到這個可怕的時刻一直混雜在一起。
好像牧羊的把綿羊從山羊裡分別出來一樣——(參閱結 34:17)。
33. 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尊榮的一邊(王上 2:19;詩 45:9;110:1 等)。
山羊在左邊——因此是羞辱的一邊。
34. 於是王——這個宏偉的稱號,除了在比喻語言中,這是主耶穌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在祂最深沉的屈辱前夕,用來稱呼自己!這表明,在向國度的繼承人說話時,祂將展現祂所有的君王威嚴。
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來吧!——這與祂長期以來邀請所有勞苦擔重擔的人到祂這裡來得安息的甜美話語相同。現在,這話專門對那些已經來並找到安息的人說。它仍然是「來吧」,也是「安息」;但卻是以更高的姿態,在另一個領域安息。
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使徒用似乎只是這些話的表達,講述了他們蒙福的整個故事:「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祂在基督裡曾把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賜給我們。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滿有愛心。」他們從亙古就被揀選,為要擁有和享受基督裡所有屬靈的福氣,並因此被揀選,為要在愛中成為聖潔無瑕。這就是聖潔的愛,君王將要詳細敘述其實際的表現;因此我們看到,他們對基督的整個愛的生活,是神在基督裡對他們永恆之愛的旨意的果實。
35. 因為我餓了……渴了……作客旅,等等。
36. 赤身露體……病了……在監裡,你們來看我。
37-39. 義人就回答說,等等。
40. 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等等——這是君王從祂榮耀的寶座上,與祂驚訝的子民之間令人驚訝的對話!「我餓了,你們給我吃,等等」——「不是我們,」他們回答。「我們從未做過那樣的事,主啊:我們生不逢時,沒有機會服事祢。」「但你們對這些我的弟兄,現在就在你們身邊的,當他們需要你們的愛時,你們就做了。」「主啊,是真的,但那樣做就是對祢做了嗎?祢的名對我們來說確實很寶貴,我們認為為祢的名受羞辱是極大的榮耀。當我們在貧困和困苦的人中辨認出任何信徒家庭的成員時,我們不會否認我們的心因發現而雀躍,當他們的敲門聲來到我們的住處時,我們的內心被感動,彷彿『我們的愛人親自從門縫伸進手來』。我們與他們有甜美的交通,彷彿我們『不知不覺地接待了天使』;施予者和接受者之間的所有差異,在祢那將我們連結在一起的愛的光芒下,不知何故地消融了;不,更確切地說,當他們帶著對我們微薄施予的感激離開時,我們似乎是債務人——而不是他們。但是,主啊,我們那時一直與祢同在嗎?……是的,那一切都是與我同在,」君王回答說——「我以我貧困者的偽裝。別人對我關閉的門,你們打開了——『你們收留了我。』被真理的敵人逮捕和監禁,你們這些被真理釋放的人,殷勤地尋找我並找到了我;冒著生命危險探望我在我孤獨的牢房裡,並安慰我的孤寂;你們給了我一件外套,因為我發抖;然後我感到溫暖。你們用一杯杯涼水潤濕了我乾渴的嘴唇;當我飢餓難耐時,你們給我提供麵包屑,我的精神恢復了——『你們做在我身上了。』」當我們聽到對最後審判場景的這種描述時,多少思緒湧上心頭!在這種對天堂對話的看法下,我們最初提到的那種觀點——認為這是基督與從未聽過祂名,當然也從未在心中感受到祂愛的異教徒之間的對話——是多麼貧乏和可憐,更不用說不符合聖經了!對我們來說,對這種場景的基督徒觀點,認為基督徒不可能問出「蒙基督父賜福的」在這裡所問的問題,這似乎是一個貧乏、膚淺的反對意見。如果解釋這一點有任何困難,那麼另一種觀點的困難是如此之大,以至於至少是無法忍受的。但並沒有真正的困難。所表達的驚訝不是因為他們被告知他們是出於對基督的愛而行動,而是基督自己是他們所有行為的個人對象:他們發現祂飢餓,並給祂食物;他們給祂水,並解了祂的渴;他們看到祂赤身發抖,就給祂穿上溫暖的衣服,當祂為真理被囚禁時探望祂,當祂生病臥床時坐在祂床邊。這就是耶穌說「王」將對他們自己在地上的行為所給予的驚人解釋。會有任何基督徒回答說:「這怎麼會讓他們驚訝呢?難道每個基督徒不知道,當他做這些事時,正是像這裡所描述的那樣嗎?」不,更確切地說,難道他們不應該感到驚訝,幾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聽到審判者對他們自己在地上行為的這種描述嗎?請記住,那位審判者已經在祂的榮耀中降臨,現在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所有聖天使都與祂同在;而且正是從那些榮耀的嘴唇中發出這些話:「你們做這一切都是做在我身上了。」哦,我們能想像這樣的話對我們自己說,然後想像我們回答說:「當然我們做了——我們還對誰做了什麼呢?被說話的肯定是我們以外的人,他們在所有善行中從未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不,更確切地說,我們能想像我們不被驚訝所壓倒,幾乎不相信君王對我們所作的見證嗎?
41. 然後他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等等——至於你們在左邊的,你們沒有為我做任何事。我也來到你們這裡,但你們不認識我:你們既沒有溫暖的感情,也沒有仁慈的行為可以施予我:在你們眼中,我如同被輕視的人。「在我們眼中,主啊?我們以前從未見過祢,而且我們從未如此對待祢。」「但你們就是這樣對待這些信我並現在站在我右邊的小子。我以這些我貧困肢體的偽裝來懇求你們的憐憫,但你們卻對我關閉了你們的憐憫之心:我請求幫助,但你們沒有什麼可以給我的。因此,收回你們自己的冷漠,你們自己的輕蔑距離:你們叫我離開你們的面前,現在我叫你們離開我的面前——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
46. 這些人要往——這些「被咒詛的」人。判決,似乎是先在惡人耳中宣判——對義人宣判,然後義人作為審判惡人的陪審員(林前 6:2);但判決,似乎是先在義人眼前對惡人執行——這樣惡人就看不到義人的榮耀,而他們墜入「他們自己的地方」將被義人目睹,正如本格爾(BENGEL)所指出的。
永刑裡去——或如太 25:41 所說,「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比較太 13:42;帖後 1:9 等。這被說成是「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因為他們是「首先犯罪的」。但兩者有相同的命運,因為有相同的不聖潔品格。
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也就是「永恆的生命」。兩句中的詞,原文相同,翻譯也應相同。因此,這可怕日子的判決將是最終的、不可逆轉的、無止境的。
原著:A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作者:Robert Jamieson, Andrew R. Fausset, David Brown(1871年出版,公共領域著作)
資料來源:Blue Letter Bible (blueletterbibl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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